邮寄物品的人将物品交给快递公司后,快递公司将物品运至对方目的地,对方收到物品后发现邮寄的物品已经损坏,怎么办呢?
为了便于描述,把邮寄物品的人称为托运人,把快递公司称为承运人!承运人对运输过程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由此以上物品损坏应当由承运人负责赔偿!也就是只要你把货物交给了承运人,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就转移给了承运人。
也有特例的情况,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为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何来计算赔偿的费用呢?当事人在承运之前有没有约定?如果有约定的呢,就按照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可按照市场价格计算,确定合理的价格。如果承运人收取的运费,则要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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