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自行车库、设备用房净高不应低于2.0m,私家车库净高不应低于2.2m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相关规定:
6.9.3 住宅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做自行车库和设备用房时,其净高不应低于2.00m。
▲ 条文说明
6.9.3 住宅的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其净高至少应与公共走廊净高相等,所以不能低于2.00m。
6. 9.4 当住宅的地上架空层及半地下室做机动车停车位时,其净高不应低于2.20m。
▲ 条文说明
6.9.4 当住宅地上架空层及半地下室做机动车停车位时,应符合行业标准《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的相关规定。考虑到住宅的空间特性,以及住宅周围以停放的小型汽车为主,本条规定参照了《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中对小型汽车的净空的规定。
4.其他功能形空间的高度,要满足功能性需求及现场结构情况
①店铺高度通常3.m-3.5m;
②私家车库高度通常2.2m;但是车库通道高度要2.8m,要考虑垃圾车出入以及家具车出入(一般床垫等大型物件走地下室比较方便),还要考虑地面减震带、喷淋对空高的影响;如果有其他需求,比如卡车、消防车、货车等,要根据实际情况设计。
5.对于高度过低而无法改变的情况,影响通行时采取顶面防撞措施。
6.高度影响了空间的利用率以及建造成本,也塑造了空间的氛围形象,展示了空间属性。有的空间需要高大开阔,比如教堂、大会堂、大堂、大厅等;有的空间张狂个性,比如音乐厅、艺术停;有的需要空间需要狭小静谧,比如茶室;有的空间闭塞、压抑,比如看守室等
- 从遮罩效果上分:封闭式、全开方式、半开放式、局部构造装饰式等
- 造型上分:平顶、悬浮顶、回型灯槽吊顶、”L“型灯槽吊顶、直线型、折线型、曲线型、弧线型、单眼皮吊顶、叠级吊顶、三角形顶、梯形顶、”入“字型、⚪型、方形、”田“字格、内外圆、内外框、椭圆形、多边形、欧式弧形灯槽、四分之一圆角灯槽、四分之一椭圆灯槽、四分之一圆灯槽边、斜面顶、曲面顶等做法,还有通过北美草原风格演绎构造式梁做法、东南亚风格演绎的藤编、竹编做法,也有中式平民园林做法和中式宫殿斗拱做法。各种做法层次不穷、往往都是一种或者多种做法的穿插结合。
常用材料有:涂料、木饰面、不锈钢、镜子、墙制、墙布、金箔、银波、竹编、藤编、纱布、丝网、铁艺、灯箱、广告字、灯膜、贴膜、铁皮、地板等;还有木装饰构件、石膏构件、PU、GRG等预制或者定制构件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