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去桂林,走的时候匆忙,没有买到小瓶的护理液,买了一个120毫升的护理液,怀着忐忑的心情带到了首都机场。机场很人性化,确定是护理液,而且没开封,之后允许带上了飞机。在桂林还没用上,带着没开封的护理液从桂林回北京,同样怀着忐忑的心情到了机场,不出所料护理液不让带了,原因是因为护理液的瓶子超过了100毫升。我试图和他们商量,我可以只留1/3就可以,其余的倒掉。但是不行。
没开封的护理液,打开后才想起来拍照
瓶子上写的120ml
这里就要表扬一下桂林机场的工作人员了。他们为了旅客可以减少损失,把一部分化妆品或者剩得很少的化妆品带走,自己买了很多100毫升的小瓶子。只要装到这个瓶子里就可以带走。不过把护理液放到未消毒的瓶子里也就没法用了,最后我给机场工作人员省了一个瓶子,放弃了护理液。
100ml和120ml瓶子对比
当然,机场人员给出的解释很明确:护理液属于洗漱化妆用品名录中的一种,按民航规定洗漱化妆用品,带上飞机不能超过100毫升,问题是如何确定这100毫升?那就使用瓶子上的容量标识确定,如果瓶子上的容量标识超了,就算你用得只剩下了一个底,也不行。
很神奇的一个规定,100毫升瓶子里装满是可以上飞机的,120毫升瓶子里哪怕只剩一个底也不行。就这么玄幻的一个规定已经存在了多少年了,一直很小心地遵守着,这次赶上了才理解那些不小心超了而只能放弃的无奈。
不要说是因为容积的问题所以不让带,我包里还有一个350ml的水杯,要论危险性肯定比这个更高。
这个规定就像是防疫政策被过度解读,地方层层加码一样。很教条地执行着一个不合实际的规定。
在这个日新月异的年代里,国家各部委每年都会对各种规定进行修订,让各种规定法规更符合当今的社会。那么是不是也可以考虑把这个恶心的规定改的更合理,有一个更明确的判断方法,或是灵活的处理机制。
#带护理液上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