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禁止携带物品为枪支弹药类、爆炸物品类、管制器具类、易燃易爆物品类、毒害性物品类、腐蚀性物品类、放射性物品类、传染病病原体及医疗废物类等。而限制携带物品则包括充电宝、水果刀、球棒、白酒、摩丝、打火机等10种物品。
相关工作人员解释道,禁止携带的是违禁品;限制携带的是合法物品,只是数量多了会有危险。根据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限制携带物品的有关要求,对携带本《目录》中涉及的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违禁品的乘客可自弃该物品后进站乘车或者改乘其他交通工具;乘客拒不接受的,工作人员可以拒绝其进站乘车;乘客强行进入车站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现场秩序的,工作人员应当制止并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此外,《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早在2018年6月1日开始施行。《条例》规定,精神病患者、智障者、醉酒者、学龄前儿童乘车应当有健康成年人的陪护。《条例》还明确禁止了15种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其中包括禁止在车站、车厢里揽客、拉客、兜售商品;禁止在车站、车厢内擅自进行广告、电影、电视拍摄;禁止携带宠物、家禽等,导盲犬除外;禁止在车厢内饮食,婴儿喂食、病人服药除外;禁止使用滑轮车、滑板、电动平衡车进站等。
禁止携带物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