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上周我进入储罐进行维修时,明明进行气体采样分析了,也显示合格,但还是差点出事。
气体采样分析要全面、有代表性,今天我给大家科普一下。
在生产装置的检修、维护过程中,
经常需要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或者进行产生火花的动火作业。
必须对设备内外环境中的可燃气体、
有毒有害气体及含氧量进行监测分析,
今天小编就来讲一讲关于采样的
要求和注意事项。
1.特级、一级动火作业前,必须采样送化验室(中心)进行分析;二级首次动火作业前,应采样送化验室(中心)进行分析或现场采用两台符合要求的便携式检测仪,采取检测数据比对校正的方式进行动火分析。如化验分析时间超过30分钟,则应在化验结果送达的同时使用便携式检测仪进行检测,检测数据与超时的化验中心分析合格结果比对均为合格时,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2.油气田、油品销售企业未设置化验室时,首次动火作业前,应现场采用两台符合要求的便携式检测仪,采取检测数据比对校正的方式进行动火分析。
3.动火作业前应使用符合《可燃气体探测器》(GB15322)、《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 50493)要求且具有声光报警功能的便携式或移动式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氧气检测仪进行检测。检测数据作为动火依据,填入作业许可证。
4.动火分析的检测点要有代表性,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应对上、中、下(左、中、右)各部位进行检测分析;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分析。
事故案例
2023年2月24日9时8分,重庆市一化工公司检维修作业中,检修人员使用手持砂轮机拆除稀盐酸槽顶部进液阀门螺栓时,稀盐酸槽发生闪爆,造成1人死亡、3人轻伤。
✍事故原因:动火作业前未将盐酸槽中积聚气体(含氢气)置换彻底,未在稀盐酸槽顶部作业部位进行气体采样分析(以底部采样分析结果代替),检修人员使用手持砂轮机拆除阀门螺栓时产生火花,引燃罐内氢气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混合气体。
5.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不大于0.5%(体积分数)为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不大于0.2%(体积分数)为合格;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23.5%(体积分数)。对采用惰性气体置换的系统检测分析,不得采用触媒燃烧式检测仪直接进行检测。
6.动火分析有效期。分析取样与动火作业开始时间。间隔不应超过30分钟;特级、一级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分钟,二级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分钟,应重新进行气体分析。每日动火前均应进行气体分析,监护人应佩戴便携式报警仪进行全程动态监测。
7.应连续检测动火作业的设备及管道内可燃气体浓度,发现气体浓度超限报警时,须立即停止作业。
8.在不小于动火点15米范围内应对大气环境进行检测分析,确保动火作业环境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