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发改投资〔2019〕305号
鄂州市昌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鄂州机场核心区域山体净空降高工程项目建议书》(鄂州昌达文〔2019〕39号)及附件收悉。根据鄂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9〕7号),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鄂州机场核心区域山体净空降高工程,现就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鄂州机场核心区域山体净空降高工程
项目代码:2019-420704-12-01-051733
二、建设地点:鄂州机场南端黄山料场(1号、2号和3号山体)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开挖鄂州机场南端黄山1号、2号和3号山体,实施净空降高,从当前的海拔80米至170米之间降至67米,并开采黄山1号、2号和3号山体土石方矿,配套完成矿山生态修复。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7160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和单位自筹。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做好项目规划、土地、节能审查等前期工作,落实建设资金,深化项目研究,并按项目管理程序到我委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