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而有度 “清”而有为
□潍坊融媒评论员 丛秉政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4月3日披露,日前,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卿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张卿槐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搞权钱交易,亲清不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设备采购、企业经营、职工录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类似的多起典型案例,突出表现了一些党员干部对政商交往的边界和底线认识不清、把握不准,甚至故意曲解、亲清不分,打着“亲”的名义主动或“半推半就”搞权钱交易。
张卿槐资料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政商关系出现明显积极变化,但“亲清不分”“亲而不清”“清而不为”等问题,在一些地方、部门、行业还不同程度存在。从近年来各地公开披露的大量案件来看,政商关系边界模糊、规范缺失、监督乏力,很容易导致官商勾结、利益输送、以权谋私,弊病丛生。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是改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前提。各级要坚持把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排忧解难,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亲”则两利,“清”则双安。良性的政商关系能够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突破底线的政商关系则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果。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不是搭造空中楼阁,而是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将其与管党治党具体举措和现行制度规定紧密结合,以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政务服务、规范政商交往为重点,以风清气正、交往有道、和谐高效为目标,深入厘清政商交往定位,推动政商关系既亲又清,既要助力企业发展,主动靠前服务,又要树牢纪律观念、红线意识,严守各项要求,做到政商交往有交集不搞交换、有交往不搞交易。各级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处理好“亲”和“清”的关系,重点处理好公与私、个体与整体的关系,依法依规热情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在支持和服务企业中促进地方发展。只要是依法依规而不是徇私枉法,只要是出于公心而不是为了私利,只要是为高质量发展而不是为了个别利益,就应该放心、放手、放胆去干,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既要交往有道、相敬如宾,又要把好分寸,守住法治红线和政策底线,实现“亲”而有度与“清”而有为的有机统一,共同创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