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吃素的规定始于南北朝
佛教在我国刚刚发展的时期,讲究的是“持斋”,指的是过中午不食,只需要遵行戒律行事即可,而对吃肉一说没有做强制性的规定。唐朝白居易曾在《斋戒满夜戏招梦得》一诗中写道:“纱笼灯下道场前,白日持斋夜坐禅”;元代戏曲家郑廷玉在《忍字记》中也说:“刘均佐,我奉师父法旨,等你清心寡欲,受戒持斋,不许凡心动”,可见持斋一词由来已久。
到了南北朝时期,梁朝的建立者梁武帝,原名萧衍(yǎn),十分笃信佛教。据史料记载,梁武帝从《大般涅槃经》中找到理论依据,下令僧人从此以后必须吃素,祭祀用的猪牛羊,也要用果蔬替代。至此,和尚不吃肉的戒律也就流传了下来。不得不说,梁武帝在位期间,对佛教普及全国起到了一个很大的推动作用,他广建佛寺,专研佛法,数次出家参禅。历史文献中说梁武帝:“都下佛寺五百余所,穷极宏丽。僧尼十余万,资产丰沃”。
但是历史有时候像一个顽皮的孩子,有人不让和尚吃肉,就一定有人站出来主张和尚吃肉,甚至用一城百姓的生命作为赌注,手段可谓是极其的残忍。这不,千百年后就出了这么一位,此人对和尚说:如果不吃肉,我就屠城。和尚一边吃肉,一边说出了10个字,成为千古名句,代代流传,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明末动荡
明朝末年,可谓是多事之秋。朝政腐败不说,更有浙党、楚党、齐党、阉党、东林党鱼龙混杂,党争不断,极大地消耗着明朝的国本。后来崇祯即位,换了多达17位内阁首辅也是于事无补,再加上自然灾害不断,关外清军持续*扰,老百姓民不聊生,于是大规模的农民起义也就应运而生了。
李自成和张献忠,是明末农民起义军中最活跃的两支军队。李自成最后攻陷京都,迫使崇祯帝煤山自缢我们按下不表。单说张献忠这支部队,也是十分勇猛,他克凤阳、焚皇陵、破襄阳,连战连捷,成为明朝统治者最头疼的一支部队。
张献忠何许人也?张献忠,字秉忠,因面色蜡黄,体格又十分强壮,得了一个“黄虎”的称号。张献忠从小聪明倔强,后来成为边兵,喜欢打抱不平,生性刚烈,几乎丧命。崇祯三年,张献忠在家乡聚集贫苦的老百姓揭竿而起,后来发展到可以与官军分庭抗礼的地步。崇祯十六年,攻克武昌,带兵进入四川,建立大西政权,自立为皇帝,年号为大顺。
公元1644年,彼时李自成的军队已经被清军击溃,张献忠为了扩充自己的地盘继续与清军对抗,就率军继续攻打四川。每次攻下一座城池,张献忠就下令屠城,根据《蜀难》记载:“屠城三日,贵贱同尽,唯少艾妇女为营伍所匿者暂得免”。
逼迫和尚吃肉,10个字成千古名句
张献忠在四川连续作战,而且不断屠城,四川百姓对他恨之入骨。有一次张献忠又去带兵屠城,途中经过了一座庙宇,张献忠知道和尚是不吃肉的,于是就觉得捉弄和尚一下。他到了庙宇中,吩咐手下的人准备一只烧鸡和许多酒肉,放在了和尚面前,并对和尚说:“听闻出家人慈悲为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今天就给你们一个成佛的机会,如果你们把这只烧鸡和酒肉吃了,下一座城池我就不屠城,如果不吃,就把城里所有的人都*掉。”
那几个和尚听完张献忠说完,皆是敢怒不敢言,互相对望了一眼,来到桌案旁抓起烧鸡和大肉,狼吞虎咽起来。张献忠原本的打算是,和尚虽然慈悲,但是要受戒的,如果沾了荤腥,就不会成佛,而要救人,就不得不破戒吃肉,这是十分矛盾的,正好拿这个两难的问题来取笑和尚,自己寻开心罢了。
可是谁知道和尚竟然大口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淡定地说出了10个字:“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
众所周知,“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是济公的传世名言,为何却被几个和尚说出来了呢?事实上,《济公传》是后世编撰的小说,而这10字箴言,是根据这个故事化用到了济公身上。这10个字也成为了千古名句,被后人广为传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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