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际上对化妆品的定义并无统一规定。根据欧盟的《化妆品规程》,化妆品是指用于接触人体外部器官或口腔内牙齿和口腔黏膜,以清洁、芳香、改善外观、改善身体气味或保护身体的物质和制剂。
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将化妆品定义为用于涂抹、喷雾或其他方式使用于人体,能够起到清洁、美化、增添魅力或改变外观的作用的物品。日本则认为化妆品是为了清洁和美化人体,增加魅力、改变容貌、保持皮肤和头发健康而使用的物质。
我国《化妆品卫生规范》将化妆品定义为:以涂抹、喷洒或其他类似方式散布于人体表面,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这个定义从化妆品的使用方式、施用部位和使用目的三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概括。
虽然各国对化妆品的定义不尽相同,但总体上大同小异,没有本质区别。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化妆品的作用部位是人体表面,包括皮肤、毛发和指甲等部位。市面上销售的玻尿酸、美白针和肉毒杆菌素等产品都不属于化妆品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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