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地责任,我国农村环境问题日益严重,主要表现是农村面源污染日益突出,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养殖业污染凸显,工矿企业污染时有发生。由于大部分地区的乡镇没有设立环境保护机构,因此对农村环境保护的监管存在缺位现象。对此,笔者认为,各地乡镇政府要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切实尽到以下职责:尽到宣传教育之责。
乡镇领导要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不动摇,充分认识到农村环境保护是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任务,是建设“两型”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加快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的客观需要。抓农村环境保护就是抓群众工作,就是抓改善民生,就是抓经济发展。治理农村环境污染,关键是要把广大农民群众发动起来。因此,各乡镇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干部群众的环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