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隔天,4月2日,第一次,来到该手机店,销售员女孩带着我到店内后台处,特意咨询了一个戴眼镜专业办理中国移动业务的小伙子。
小伙子告诉我:掌上营业厅账单,的确从2022年3月份开始改版。
并且,3月份和包划转的70元,5月份会以支付宝红包的方式返给我,此红包可以用于充值话费、花呗抵扣金、信用卡还款等消费。
而4月份和包划转的70元,在6月份会返还到支付宝红包,隔月返还,以此类推……
对此,我表示怀疑,继续问:那我前5个月,每月和包划转的70元返到哪里了呢?
小伙子拿过我的手机,打开我的支付宝--卡包,并没有查看到任何以红包形式返还70元的相关记录,接着回答:我的这种情况,他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我继续问:3月份开始隔月返还70元红包这件事,中国移动有没有相关的正式文件或者公告之类的?
小伙子回答:没有相关的正式文件,他们内部微信群里就是这么规定的,并且领导还指示说,如果有人咨询,就这么回答。
离开该手机店后,就小伙子告诉我的“和包划转70元隔月以支付宝红包返还”这件事,我再次拨打了10086咨询,客服告诉我:官方没有此项规定。
挂断电话,点燃一支烟,沉思良久,就这次纠纷来说,我忽然间莫名地感觉自己冤大头了,这都是啥“套路”呀?
---------------------------------------
4月5日,第二次,来到该手机店咨询。
这天,我们全市第一次做核酸检测,销售员女孩在微信里同我说她小区全区封闭,暂时出不来。
大约3分钟后,一位自称是店长的女士,走过来说可以同我交涉。
按照她的提议:我的掌上营业厅,只有3月份账单显示是283元,前5个月显示的均是213元,然而,我提交给她们的每月消费283元只是我的单方面口头说法,这点需要求证。
该店长说得似乎也挺有道理,于是,按照她的“严格”要求,我从两个方面现场“严格”核实并求证:
一方面,现场免提拨打10086查询,客服明确告知:我每月的实际消费就是283元;另一个方面,我每月充值的总钱数÷月数,正好=283元。
此时此刻,该店长面不改色,态度依旧,说不可能。
并坚持认定:掌上营业厅账单显示的是213元,即代表每月实际消费就是213元,随后借故说有事情离开了。
眼看着这次咨询要石沉大海了,于是,我拨打110报警。
大约十分钟后,警方来到了,大概了解了事情原因后,警方要求该手机店负责人出面。
这时候,又一位自称店长的女士走过来说对此负责,警方按照“相关程序”询问和记录后,建议先自行协商或寻求“315消费者纠纷途径”解决。
警方离开后,再次按照“要求”,现场核实了我每月实际消费是283元非213元,对此,该店长保持同样怀疑的态度。
并且,肯定地跟我说:和包划转的-70元之后,花呗额度同时也释放恢复了 70元,这“一减一加”正好相抵了,-213-70 70还是=-213元,我并没有任何损失呀?态度稍微“婉转”了些。
我随即回复该店长:就算花呗额度释放一个亿,那是我的钱吗?我花掉的每一分钱是不是还要我自己来还?况且,我每月实际消费就是283元,这是10086官方求证的事实吧?
另外,昨天戴眼镜的小伙子说得“隔月返还70元到支付宝红包”这件事,你能给我签字保证吗?如果到时候不返还,我找你来要……?
该店长似乎感觉到了“相抵套路”不奏效,随后说需要咨询该方领导,让我先等待。
过了有一个小时候却迟迟不见人来,于是我走到后台办公室,刚要推开门,该店长走出来了,迎了个尴尬的面。
我怀疑,她是不是在后台办公室正看着监控,掐着表,消磨“垃圾时间”呢?
几句寒暄后,该店长认真地跟我说,她已经跟上面的领导反映了,领导给出的处理结果是:我需要先补交给该方购买手机时候优惠的1420元,然后才可以终止协议,并释放花呗剩余的冻结额度。
我很诧异,现场给她算了一笔账:
--当前,和包已经划转了7个月,共计490元,也就是我的花呗已经释放恢复了490元额度、
--如果不处理这个纠纷:我的花呗需要恢复的额度还有1675.6-490=1185.6元,也就相当于还需要1185.6元待还、
--如果处理这个纠纷:按照你说的却要付1420元给你方?
--也就是说:接受你方给的处理意见,我需要另外多支付234.4元。
我是脑袋坏掉了?还是不会千数的加减法?
对该店长给的处理结果,我不接受,并提出两点诉求:
1、退490元给我。
2、终止现在的协议,并恢复中国移动原来的业务。
我的诉求,该店长摇头表示不可能,交涉未果后,然后我离开。
---------------------------------------
4月6日上午,再次受邀,来到该手机店,又一位自称店长的女士同我交涉,我特么又一次被要求现场核实,核实后又特么再次被否认……
这施展得又是哪门子魔法……?免谈,随后转身离开。
走到该手机店被叫“帅哥”的门口,又被吓了一跳。
当时店内一共出来了四五位女士,其中一位女士(昨天在其店里与我发生争吵的圆脸女士),扯着嗓门说:即使你找315投诉也没用,最后也还是我们来处理……
一般情况下,处理类似纠纷的“套路”很正常,无非“拉锯嘛”、“消耗嘛”、“推脱嘛”,但是对于这句话,简直“*人诛心”呐。
当时确实挺气愤的,感觉该女士的话“肤浅”了,诚然,后来倒也是大概率地验证了她说的。
---------------------------------------
两天后,4月8日,受邀第一次正式协商。
上午11时许,来到该手机店旁边的办公大楼,与一位上层领导交涉。
在三楼的一间会议室,面对落座,开门见山,我首先询问了对方的姓名和职位。
前后交涉有半个小时,我的论述大致是:
当时,销售员女孩告知我:每月只需要消费213元与现在每月实际消费283元的情况不符;亦未如实告知我,我的套餐每月实际消费应为:话费账单213元 和包划转70元。
并且,我的花呗每月释放恢复的70元额度,实际应是:话费→70元→和包→花呗,相当于是我自己的话费钱恢复自己的花呗冻结额度。
实质上,买这个vivo手机,我并没有享受到任何的优惠,总体上,反而还多花了1675.6-1420=255.6元。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四/五/六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你方涉嫌欺诈。
并开玩笑说道,为了“认真对待”这件事情,我还特意在新华书店买了《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两本书日夜研读。
该xx指定专营店(手机经营部与中国移动相关业务部)S副总女士,对于我的表述表现地很淡然,随后答复我:
对于我的月实际消费283元这件事,确认属实,并且,我的月实际消费就应该是283元。
因为:我的月套餐最低消费200元 两张副卡13元=213元,另外需要再 每月从和包划转70元。同时呢,我的花呗每月也正常释放恢复了70元额度。
这件事情,合理合规,毫无疑义也不必再纠结。
随后,让销售员女孩拿出一张--《全网信用购支付宝预授权冻结业务告知函》,继续说:
告知函和网签的套餐协议,内容写得清清楚楚,也都是我本人签的字,作为成年人我要认。
一开始,坚持说我需要退还手机优惠的1420元给该方,来回“拉锯”中,该副总表态说,该方最终的处理结果是:
我需要退还1420-490=930元给该方,即可终止之前的冻结花呗等相关业务,并在谈话的第29分07秒“友善”地提醒我:根据《刑法》第XX条,如果不交还退款,我涉嫌欺诈,可以拘留。
我大概扫了一眼《告知函》,有新的发现,随即拍了照片,并说道:
我签的字我认,但是,前提是你方没有如实告知我每月实际消费的具体金额,误导了我签字并购买了手机,况且,是哪条法律规定我需要返还1420元或者930元给你方的?
对于我的疑问,该副总未与正面回答。
居然涉嫌拘留,这是要“绝地反*”的节奏,领导这一通操作差点把我给“埋了”。
对该副总的处理结果,我不接受,鉴于前4次交涉中,“戴眼镜小伙”和3位均“自称店长”女士的态度及“手段”,我的最终诉求是:
1、退一赔三。
2、终止现在的协议,并恢复中国移动原来的业务。
该副总表示达不成,再次协商未果后,我离开。


---------------------------------------
回到家,对着这张《全网信用购支付宝预授权冻结业务告知函》,看了一遍又一遍,使我再次产生了新的质疑。
说实话,在S副总让拿出它之前,我甚至都忘记了当时有签署过这么一张告知函。
告知函文尾,重要提示:
1. 您的冻结额度,冻结期数已列在您与合作方(同上)签订的服务合同中。
我与蜂泰签订的是什么服务合同?蜂泰全称叫什么?
这一点,我可以确定,当时,销售员女孩没有告知我需要签署、并且我也没有与这个所谓的蜂泰签订过什么服务合同。
(但是,假如该方利用以前我办理中国移动业务时候的签名,伪造出来一份协议呢?或者是多协议合并签字?这是轻而易举也是无从去考证的。)
3.以上仅为重要信息提示,具体事项以您签订的个人服务合同为准。
个人服务合同?这又是哪一项个人服务合同呢?是我与中国移动网签的稍微变动239元套餐的合同?还是我与和包有签署过什么合同?
(告知函的抬头是: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即和包,隶属中国移动。)
那么:和包--蜂泰--我的花呗,这三者又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呢?
这些问题,我整整思考了一个晚上,多次在纸上反复推演,却始终也得不出一个合理的结果。
---------------------------------------
自4月6日--4月9日,我一共拨打3次10086就此事进行投诉,但是,中国移动官方,在均未达成我的诉求及未给与一个合理解释的情况下,单方面完结了投诉工单。
4月9日,下午3点许,再次接到“xx地级市10086”的反馈电话,客服告知我:
协议都是我本人签署的,即是生效的,xx指定专营店在销售手机和服务过程中,不存在任何涉嫌欺诈的行为,我的“退一赔三”诉求达不成,如果想终止相关协议,需要退还指定的钱款。
此刻,让我暂时陷入了自我僵局,倒不是对于10086的回复感到漠然,而是,对这个网签的协议。
S副总有说到、《告知函》里也有写到、10086客服也有提到,协议内容是什么呢?其他诸多疑问也打不开,怎么办?
既然杆已经举起来了,那就315先搂一杆子吧……
下午5:46许,在《全国12315平台》进行了投诉,(网页搜索APP、微信公众号都可以)。
--打开网页
--首页点击省份
--下方输入需要投诉的企业名称:xx市xx通讯器材经营部
--举报类型:选择-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欺诈消费者行为
--投诉内容和诉求/其他事项:如实填写
--处理单位:选择-适合自己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尾添加相关附件图片、提交完成
最好提前备好稿子,复制粘贴即可,需要注意字数的要求。
---------------------------------------
4月10日,再次打开--掌上营业厅--首页输入--电子协议--下载当时网签的协议。
页面底部提示:仅可查询近六个月的历史记录。
于是,随即拨打了10086,客服告知我:客服后台也查看不到协议的具体内容,建议我可以到“中国移动xx省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即我们xx县级市移动总公司,查看或者打印。
按照以往我处理其他事情的经验告诉我:“这件事应该没有那么容易办得到”,所有提前打开了手机摄像。
下午1:11许,来到xx县级市移动营业厅,要求查看并打印:2021年9月2日,我在xx指定专营店,购买手机时网签的“2020年全省和分期购机活动(新)”客户协议书。
前台女士在明确了我的要求后,随即把此事转告给了:工号16370xx的大堂经理女士,该经理告知我:需要查询该方的内部工单。
约3分钟后,该经理告知我:不可以给我打印。
我继续询问:不给打印的原因是什么?
该经理回答:对于我的纠纷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处理,但是打印协议这件事,上面的领导指示她,就是不给打印。
我接着问:是哪位领导说不给我打印的?
该经理没有回答……
接着1:26许,我现场拨打了10086,进行投诉,随即离开。
“真真是肃然起敬”,中国移动上下级对于我这个小小纠纷的“把关”,做得实在是太到位了,这一脚一脚足球踢得,来无影去无踪,谁能防得住?
隔天,4月11日,上午10:54许,地级市10086给我来电,说可以打印;下午2点左右,我再次来到xx县级市移动营业厅打印了此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