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2017年,在一次通过轻松筹给朋友捐款后,收到轻松筹的信息通知,说加入轻松筹互助会员,可以享受大病互助。随后,陆续将家人都加入了轻松筹互助会员。2020年12月,我夫人到医院检查,发现甲状腺结节,经过全切手术,病理报告出来是甲状腺乳头状癌。今年1月,我向轻松筹申请互助金,初审,复审,都通过了,然后,把所有的资料都提交到北京轻松互助审核组调查,期间还要求欧先生交了1000元调查费,经过45个工作日的调查,结果被告知,审核没有通过,不予发放互助金。理由是,我夫人在2017年的时候,因为腰椎盘突出住过院。我觉得他们就是在骗取费用,希望你们帮帮我。
一市民
记者追踪:
日前,记者联系轻松筹公司方面。相关人士回应称,轻松筹互助会员入会时都需要签署签署《中青年大病互助行动公约》、《健康要求》等法律文件,《中青年大病互助行动公约》明确约定了会员的加入条件:在过去三年内曾因疾病(非意外事故)连续住院治疗七天或七天以上,或因其它慢性疾病需要长期(三个月以上)服药控制或手术治疗,将不能参加互助行动。欧先生夫人在加入互助行动时,过去三年内曾因疾病连续住院治疗七天或七天以上。因此,不符合互助“中青年大病互助行动”申请条件,会员加入本项目时不符合加入条件,且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了维护全体会员的权益,无法予以互助。
湖南朝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涛分析认为,欧先生与轻松筹公司之间的合同内容,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提醒消费者,在加入此类互联网项目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肖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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