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民用建筑:
2.3 汽车库、修车库:
二、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
虽然规范未就疏散走道两侧隔墙提出类似防火隔墙的构造要求,实际应用中,仍应参照类似要求,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
注: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通常包括普通隔墙、防火隔墙、防火墙三种情况:
1、普通隔墙:
疏散走道两侧的普通隔墙,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依对应耐火等级建筑的要求设置(参本章第一节),这类隔墙上的房间疏散门,通常没有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要求,可采用满足《建规》6.4.11规定的常规疏散门。
2、防火隔墙:
疏散走道两侧的防火隔墙,通常是因建筑功能分区或房间特定功能所致,这类防火隔墙上的疏散门,需要采用甲级或乙级防火门(具体依规范要求确定)。
3、防火墙:
疏散走道两侧的防火墙,主要存在于不同防火分区分隔部位,以及仓库、冷库、书库等仓储场所,防火墙上的疏散门通常采用甲级防火门。注:仓库场所也可能采用乙级防火门,具体依规定要求确定。
三、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疏散门防火等级依建筑功能确定。
六、 房间隔墙
一、房间隔墙主要分为普通隔墙、防火隔墙和防火墙三种情形:
1、普通隔墙
《建规》3.2.1、5.1.2、11.0.1和《车火规》3.0.2等条款,明确了不同耐火等级建筑房间隔墙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要求:
1.1 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