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和报酬是什么关系,工资和承诺的区别

首页 > 书籍文档 > 作者:YD1662023-12-25 23:45:49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如果需要逮捕的,公安机关是可以发布通缉令的,而有些人为了尽快侦破案件,会发悬赏令,按要求提供证据的可以获得赏金,那么发布悬赏广告一定要支付酬金吗?

  网友咨询:

  悬赏广告承诺的报酬必须支付吗

  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发布了悬赏的广告时,如果有人按悬赏广告的要求提供线索或者返还物品的,发布悬赏广告的人要按要求支付酬金。

  悬赏广告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悬赏人作出悬赏广告;

  二是应征人完成悬赏广告确定的特定行为;

  三是应征人请求支付悬赏广告声明的报酬。

  律师补充:

  悬赏广告构成的要件:

  1、广告人以广告的方式对不特定的人完成特定行为予以悬赏的意思表示。这种意思表示不必借助他人的支持而成立。广告的形式,可以是报刊、广播、电视、公告、印刷品、电子邮件等。

  2、必须有对完成某项指定行为给付一定报酬的内容。悬赏广告指定完成的行为是多种多样的,如发现或返还遗失物、走失的动物;告知或送回走失的亲人;举报坏人坏事或通缉的逃犯;医治疑难杂症;征集创作作品或动植物标本;解决特定的技术问题或求得发现、发明等。悬赏广告给付的报酬一般表现为一定的财物,也可以是其他利益,如提供旅游度假等。报酬的内容可以是确定的,也可以是不确定的,如“必有重赏”、“一定重谢”等。

  3、必须有行为人按照广告人的特定要求完成指定的行为,这是悬赏广告与商业广告和其他事务性广告的根本区别。悬赏广告作为法律行为是广告人的意思表示与行为人一定行为之完成的结合,离开行为人完成广告人指定的行为这一法律事实,悬赏广告也就失去其本身的意义。

  4、悬赏广告必须合法。悬赏广告和其他广告一样,不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管理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我国社会的公序良俗。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第四百九十九条

  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王珏律师简介

参与哈尔滨誉衡集团有限公司重整,为黑龙江省社会康复医院等多家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承办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等法人委托办理多起民商事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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