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以来,女性走出家庭,走向社会,开始从事多种职业,其中一个重要职业就是助产士。助产士在中国的出现晚于欧洲,是20世纪中国妇幼卫生工作的主要力量。助产士是指在正式助产学校学习或具有同等能力,能独立接生和护理产妇的人员。获得“助产士”身份需接受正规助产职业教育。1928年7月9日南京国民政府公布的《助产士条例》中规定助产士登记注册的条件是:(1)在内政部认可的本国助产学校、产科学校或产科讲习所二年以上毕业,领有证书者;(2)在外国助产学校二年以上毕业,领有证书者;(3)修学不满二年,在本条例施行前,已执行助产业满三年以上者。该标准此后未变,被卫生部门所遵从。助产士是20世纪中国妇幼卫生工作的主要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助产事业得以延续。新老助产士进入国家妇幼保健体系后,其层级定位是既要向上“助”产科医师,又要向下“启”接生员。相较于民国时期产校的生源为女性的初中毕业生、“从事职业而具有相当程度者”、同等学力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内的助产学校则遵循中等技术学校的统一标准。只有女性的初中毕业生与同等学力者可考。助产士是一门专业性、针对性较强的职业,新中国初期培养的助产士以妇幼保健、妇产科知识为主,这对于促进基层与农村的各项卫生保健工作更好地开展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助产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妇幼保健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这也是对民国时期现代助产事业发展的延续。她们受到新政权重视,是三级妇幼保健网建立过程中最主要的力量,在当时妇幼卫生工作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这张1950年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卫生局颁发的助产士考试及格证书,就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一份珍贵的助产士资料,证书主人应该是浙江海宁查氏望族一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