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管理层利益最大化
公司高管可持有股票或期权,流通不受限,而美国股市换手率极高,几乎等同于持有现金。
6.流程可控程度高
美国股市采取注册制,强调发行人必须依法公开各种资料,监管机构的职责是对申报文件的全面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作出形式审查,不对发行人的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核和价值判断,而是将发行人股票的良莠留给市场判断。注册制的基础是强制性信息公开披露原则,遵循“买者自行小心"的理念。
我国股市采取核准制,要求申请发行股票的公司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必备条件。证券监管机构除进行注册制所要求的形式审查外,还关注发行人的法人治理结构、营业性质、资本结构、发展前景、管理人员素质、公司竞争力等,并据此做出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的判断。换言之,即使纸面材料资质符合,也有可能因为不可见原因被驳回申请。这也间接导致在美国上市(借壳)操作时间更短,最长六个月,最短只需三个半月。
7.成熟的投资者
美股市场发育较成熟,以基金投资者为主,还有大量专业投资机构,散户作用有限,所以不容易出现欣泰电气那样被强制退市还能拉出数个涨停板的“不合理现象”。对企业而言,这更有利于保持市盈率稳定。
02 4大全国性市场
美国证券市场分为区域性和全国性,前者包括费城证交所、太平洋证交所、辛辛那提证交所、中西部证交所以及支架壳期权交易所,后者则是以下:
1.纽约证交所(NYSE):规模最大,组织结构健全,设施完备,管理严苛,上市标准最高,在这里上市的多为大公司,比如波音公司 ( The Boeing Company)、通用电气公司。
2.全美证交所(AMEX):运行成熟,其交易场所和交易方式大致都和纽约证交所相同,只不过在这里上市的公司多为中、小型企业,因此股票价格较低、交易量较小、流动性也较低。美国证交所在1998年被纳斯达克证券市场并购,不过这两个证券市场仍然独立营业。
3.纳斯达克证交所(NASDAQ):完全的电子证券交易市场,采用证券公司代理交易制,按上市公司大小分为全国板和小板。多面向高增长的公司,全美市值最高的五大公司(苹果、谷歌、亚马逊、Facebook、微软)都是在纳斯达克上市的。
4.招示板市场(Over the Counter Bulletin Board,OTCBB):由纳斯达克直接监管,与之有着相同的交易手段和方式,但OTCBB以门槛低而取胜,它对企业没有任何规模或盈利上的要求,只要经过SEC核准,有三名以上做市商愿为该证券做市,就可以向NASD申请挂牌。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股市的转板是非常活泛的,如果企业有意愿,可以随时向期望股市递交申请,若条件符合,90天内就能完成。
03 5种方式
中国公司如果想要在美国上市,可以采取以下5种方式:
1.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简称IPO)
首次公开募股是指一家企业或公司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首次公开发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据相应证监会出具的招股书或登记声明中约定的条款,通过经纪商或做市商进行销售。一般来说,一旦首次公开上市完成后,这家公司就可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
2.美国存托股证挂牌(American Depositary Receipts,ADR)
美国存托凭证是美国商业银行为协助外国证券在美国交易而发行的一种可转让证书,通常代表非美国公司可公开交易的股票和债券。
ADR是这样产生的:某国的上市公司为使其股票在美国流通,将一定数额的股票委托某一中间机构(通常为托管银行)保管,由托管银行通知美国的存券银行在当地发行代表该股份的存托凭证,之后存托凭证便开始在美国证券交易所或柜台市场交易。
在ADR业务中,涉及三个关键机构:
(1)存券银行,作为ADR的发行人和ADR市场中介,为ADR投资者提供所需的一切服务;
(2)托管银行,负责保管ADR所代表的基础证券,根据存券银行的指令领取红利或利息,用于再投资或汇回ADR发行国,并向存券银行提供当地市场信息;
(3)存券信托公司,指美国的证券中央保管和清算机构,负责ADR的保管和清算。其他相关业务机构还包括财务顾问、律师(境内、境外)及审计师等。
中国公司在美国上市均不是股票本身的直接挂牌,而是以ADS(美国存托股票)或ADR(美国存托股证)形式挂牌的,1个单位的ADS一般折合为多个单位的普通股。
根据美国有关证券法律的规定,在美国上市的企业,其注册地必须在美国。中国移动、中石化、新东方、阿里巴巴、百度、携程等公司就采取ADR进入美国的资本市场。
另外,在美国,一些公众性质较强的机构投资者是不能购买外国股票的,如美国退休基金、保险公司,但是它们可以购买在美国上市且向美国证管会登记的美国存托凭证。
美国存托凭证可在纽约股票交易所、美国股票交易所或纳斯达克交易所挂牌上市,其交易程序与普通股票无差,在信息披露上也要求企业向存券银行提供财务资料。
典型的ADR 是如此运作的:
(1)美国银行与一境外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这一美国银行担任境外公司证券的存托人。
(2)美国的存托人签发存托股证给美国的投资人,每一张存托股证代表一定数目的境外公司的证券,该凭证可自由交易。
(3)美国存托人收购相应数量的境外公司的证券,一般该证券由境外的托管银行保管。
(4)发行存托股证后,美国存托银行作为该股证持有人的付款代理人,收取股利并转化为美元,然后将其分配给股证持有人。
(5)存托银行作为存托股证的转让代理人,对该股证在美国的投资人的交易进行记录,该银行也时刻准备着把该股证转换为相应的境外证券。
美国证监会把ADR 以及其所代表的境外证券进行区别对待,同时,ADR 的发行也涉及到证券的公开发行。因此,发行ADR 的美国银行也需要注册,而该境外公司则须履行定期报告的义务。
但是,履行全面的注册和报告是特别昂贵和负累的。鉴于此,美国证监会根据境外公司在美国证券市场的状况,制定了不同的ADR 计划,披露责任由轻到重:
(1)一级ADR:如果境外公司每年向美国证监会提交其在自己的国家所披露和公开的资料清单,其在美国的定期报告义务可免除。这一级ADR 主要是为美国投资人提供对现成的境外公司的股票的通道,但是,不能用于筹集资金。建立一级ADR 的成本比较小,境外公司的获益是很大的,通常股价会上升4-6%。
(2)二级ADR:二级ADR可以在美国证券市场交易,境外公司须定期报告。为能在证券交易市场或是纳斯达克交易,境外公司还需要进行注册。但如一级ADR一样,二级ADR不能作为筹集资金的手段。
适用二级ADR的境外公司,美国证券交易法所要求的披露要求比自己国家的法律规定更细节、更深入。最重要的是,境外公司的财务必须符合美国的一般会计准则,例如:美国一般会计准则要求分类披露公司的运营情况,还有一些敏感(有时是令人尴尬)的资料,包括主要财产、任何重大的正在进行的诉讼或政府对公司的调查、10%*的身份、管理层薪酬总和、公司及子公司或执行官之间的交易等等。
建立二级ADR的成本是巨大的,但是带来的成效也是巨大的,其为境外发行公司所铺设的通向美国投资人的通道,以及以美国一般会计准则为标准的披露,通常会促使公司股价上升10-15%。
(3)三级ADR:境外发行公司将自己的证券向美国投资人作公开发行。三级ADR是唯一的允许境外公司在美国融资的ADR 形式,建立三级ADR 必须按照类似于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的程序来进行,成本比较高。对于资金需求巨大的境外公司来说,即使成本很高,三级ADR 也是值得一试的,因为美国的公众资本市场提供了一个无可比拟的融资基地。
3.私募资金和美国证券法144A条例
美国证券法对证券发行有严格的注册和信息披露要求,让许多外国企业望而却步。为此,美国证交会在1990年颁发实施了Rule 144A(144A条例),规范了一些豁免上市登记的做法,目的是吸引外国企业在美国资本市场发行证券,提高美国私募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和有效性。有意募集资金的外国公司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利用这些豁免来达到不经过严格的公开上市程序而能发行股票的目的。
144 A 条例允许将某些符合条件的证券出售给合格机构投资人(QIB),而不需履行证券法的披露义务,但与144 A 条例关联的交易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该证券必须只能出售给合格机构投资人;
(2)证券发行时,该证券不能与在美国的任一证交所交易或是在如纳斯达克的券商询价系统报价的证券属同一种类;
(3)卖家和未来的买家必须有权利获得发行公司的一些从公众渠道尚未得知的信息;
(4)卖家必须确认,买家知道卖家可以依据144 A 条例来免除证券法的登记要求。
144A条例还规定了合格机构投资人的条件,合格机构投资人通常包括美国银行、信用社和注册券商,通过豁免注册手续,144A条例显著提高了美国机构投资者买入外国公司证券的机会。目前美国有超过3,500家QIB。
4.反向兼并(借壳上市)
反向兼并俗称借壳上市,是一种简化快捷的上市方式,指一家中国公司买下一家上市的美国公司,通过*、合并或交换股份,收购方得到该上市公司的股份,把拟上市企业的资产注入这家公司,实现借壳上市。该上市公司成为一个全新的实体,也称为壳公司。此外,私人公司并入上市公司后,持有多数股权(通常是90%)。
与IPO 相比,反向收购具有上市成本明显降低、所需时间少以及成功率高等优势:
(1)一旦成为上市公司,公司的前景颇为可观,因为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通常远远高于同等行业、同等结构的私人公司;
(2)更易于筹集资金,因为其股票有市场价值而且可以交易;
(3)可以利用股票收购,因为公开交易的股票通常视为购并的现金工具。
但是,反向兼并并非是一蹴而就的获取资金的捷径,其只是募集资金的间接途径。所以,这一方式仅适宜于那些对资金的需求并不是特别急切,将要经历很长时间才能达到上市公司的规模和水平的公司,有助于其实现融资的长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