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曲靖日报-掌上曲靖
一、保险常识
(一)保险定义: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二)保险的特征。1.互助性:保险具有“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互助特性。2.法律性: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就投保人存在的未来风险,投保人同意投保。3.经济性:保险是通过保险补偿或给付而实现的一种经济保障活动。4.商品性:保险公司根据不同的保险对象,确定不同的售价,销售保险产品。
二、保险合同常识
(一)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二)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三)受益人:受益人一般在保险合同中由其被保险人事先指定。如果没有指定,则在被保险人死后,其法定继承人即为受益人。(四)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五)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六)保险标的:是指以财产或者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作为保险对象的保险,即为保险标的。(七)保险责任:是指在保险合同中裁明的,对于保险标的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应承担的经济赔偿和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八)责任免除:是指在保险合同中裁明保险人不负赔偿和给付责任的范围。(九)意外伤害:是指外来因素造成的、突发的、意外发生的、非疾病。
三、保险种类
(一)财产损失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险保险、运输工具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特殊风险保险等。(二)责任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等。(三)信用保险:一般商业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合同保证保险等。(四)农业保险:烤烟、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森林、油菜、生猪、能繁母猪、奶牛、耕牛等。(五)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学生保险、职工意外伤害保险、老年险、计生险等。(六)健康保险:员工福利计划保险、学生保险、职工意外保险等。(七)人寿保险:大部分险种兼具保险性、储蓄性、分红性和投资性。种类繁多,是经营人寿类保险公司的主打产品。(八)年金保险(养老保险): 个人养老金保险、团体职工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保险等。
在办理保险消费过程中,若遇到销售人员误导性宣传,夸大保险产品功能作用,对保险产品作不实描述,隐瞒免责条款,承诺给予高额回报率。代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签名等违规行为,可向监管部门举报。
曲靖市保险行业协会宣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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