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记者 周青莎 通讯员 王峥
“感谢省高院对*企业的关注与支持,让华英农业通过*重整获得新生!”6月12日上午,潢川县县长余华及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许水均等一行人来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上一面印有“担当法律卫士使命助企重整再获新生”字样的锦旗,一并送来的还有信阳市委、市政府的感谢信。
感谢信中写道:“在华英农业最为艰难的时刻,河南高院主动担当作为,创新性引入预重整制度,建立重整联席会议制度,为华英农业重整赢得了最为宝贵的时间资源,创造了上市公司司法重整用时短、效率高的经典案例,信阳人民对此铭记在心。”
华英农业成立于1991年,是以樱桃谷鸭加工为主,集种鸭繁育、商品鸭鸡养殖、屠宰冷冻加工、熟食加工、羽绒加工等系列化生产于一体的大型禽类食品加工企业,2009年上市成为中国鸭业第一股,也是信阳市仅有的两家上市公司之一。经过30多年发展,华英农业从一家普通企业成长为上市公司、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解决了上万人的稳定就业,带动潢川周边及多个省份3万多农户10多万人受益,被誉为“世界鸭王”。但是2020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市场环境、流动资金短缺等多种因素影响,企业面临严峻的债务危机和经营危机,濒临退市边缘,被债权人申请*重整。
“华英农业一旦*,对潢川县乃至信阳市的经济和民生都有直接影响,我们务必要慎重对待此案。”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立即向省高院报告。
为提高重整成功可能性、迅速化解企业困境,省高院与信阳市中院经过多次分析论证,于2021年6月5日决定对华英农业进行预重整。此时,全国法院对上市公司的预重整尚处于探索阶段,华英农业预重整也成为河南省上市公司预重整首案。
省高院*庭庭长李红芬介绍,为确保预重整及与后续重整的衔接于法有据,省高院就相关法律适用问题提前进行多次研判,并派法官多次前往信阳,了解企业债务及运营情况,指导信阳市中院分析预重整主要风险,制定化解预案。在预重整取得阶段性成果后,省高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正式受理华英农业重整申请的请示。
在两级法院与政府部门等多方共同努力下,2021年1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同意信阳市中院裁定受理华英农业重整。次日,信阳市中院作出受理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后32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即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经过法院裁定批准,企业进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
2022年2月28日,信阳市中院前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华英农业10.66亿股转增股票扣划至重整投资人指定的证券账户,约2.6亿股股票扣划至已经裁定确认债权的债权人证券账户。
2022年4月14日,根据华英农业和管理人提交的相关报告,信阳市中院依法裁定华英农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标志着重整程序结束。
重整后,华英农业内部管理更趋规范,产能快速恢复,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2023年6月7日,是华英人值得铭记的日子。当天,华英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这意味着戴了2年的“ST”帽子被成功摘掉。复盘当日,华英农业实现开门红,成交额2.48亿元。
“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全省工作大局,华英农业的‘重生’充分体现了重整制度对企业的挽救功能,既是河南法院‘万人助万企’工作的积极探索,也离不开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关注企业重整上市的“后半篇文章”,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