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农副产品流通
1980年,随着农村经济政策的贯彻执行,农村市场日渐活跃起来。同时,也出现了农副产品收购计划完不成、大批日益增多的农副土特产品没人收等新情况。当时,中央规定农副产品流通原则是:坚持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在发挥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允许多渠道经营。
根据这一精神,1980年11月,供销合作总社召开会议,调整农副产品收购政策,确定农副产品购销措施。各地供销合作社千方百计扩大农副产品推销,以销促产,以销促购,促进农副业生产的持续发展。
为了加快农副产品流通,供销合作社减少流通环节,发展多种灵活的经营方式,对农民的产品采取代销、经销、联销等方式,千方百计维护农民的利益,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
北城供销合作社职工下乡收购农副产品
扩大农副产品进城,是打开销路的一个重要途径。为了适应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供销合作社通过在城镇建立农副产品贸易中心、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在城市兴办综合商场等多种形式的贸易机构,对畅通城乡物资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为了解决地区和行业之间网点不平衡,特别是收购网点不适应交售对象增多的需要问题,供销合作社采取开展议购议销、恢复和建立贸易货栈、发展代购代销业务等措施发展农村网点,活跃和扩大了城乡物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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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的全国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提出,年内每个省都要试办几个批发交易市场,为基层供销合作社、县社和生产者进城推销农副产品创造条件,为产销直接见面提供交易场所。1983年下半年,不少地区建立了农副产品贸易中心或农批市场。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大中城市在继续办好农贸市场的同时,要有计划地建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沟通市场信息、组织期货交易的农副产品贸易中心。”
此后,供销合作社办的贸易中心和批发市场发展很快。据1986年的不完全统计,全国县以上供销合作社建立起各种类型的贸易中心达700个左右,经营额约60亿元。不到几年时间,批发市场也达1000多个。一大批规模较大的综合商场建立起来,到1991年,全国有8000多个综合商场,其中大中型商场近200个。
1. 农副产品贸易中心的特点是:以服务为宗旨,即在中心城市或商品集散地为农副产品、乡镇工业产品和农村所需的各种商品的批发交易提供服务;以基层供销合作社为基础,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和改善系统内的联合,使贸易中心与各级供销合作社和农民群众建立起紧密的联系,从而发挥在商品流通中的群体优势;以城市为依托,根据商品流通的特点,打破地区、行业、部门的界限,广泛发展横向经济联合。
2.批发交易市场的做法有:方式灵活多样,主要是为产销双方提供各种服务设施,组织成交,开展代理业务;可以由城市供销合作社举办,可以由若干县联合兴办,也可以由城市社和县社合办;还可以由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主办,由城市供销合作社、商店、运销者租赁使用。
上海九亭供销合作社所建的松江第一百货商店。
3.综合商场大多地处城市繁华地段或集镇交通要道,是农民群众集体所有,是农民在城市中的代表,在指导思想上明确立足城市、面向农村;是一个自下而上的经济联合组织,确立服务基层、让利基层的原则;是工业部和农村供销合作社的桥梁和纽带,主要任务是活跃城乡物资交流。它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购买力流向集镇城市的要求,形成了相当规模的经营能力和实力,做到城乡结合,为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经营带来很大活力。
扩大工业品下乡
扩大工业品下乡是疏通城乡商品流通渠道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实现农村购买力、满足农民生活需要的重要措施。
山东荣成市供销合作社一日用品商店。
当时工业品下乡仍存在交流不畅的问题,有些紧俏商品层层扣留,影响下乡;有许多商品在批发仓库里积压,农民却买不到。为此,国务院作出决定,改变过去的经营体制,疏通各条通渠道:各条渠道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根据经济合理的原则,国营商业可以下乡设点经营批发,兼营必要的零售业务;供销合作社可以进城设点经营批发,兼营必要的零售业务……
于是,各地供销合作社积极组织工业品供应农村。除了计划商品按计划进货,其他商品都是按照经济合力的原则,自行选择进货地点,有些从二三级站批发进货,有些从生产企业直接进货,不断扩大这部分商品的进货比重,并对个体商贩进行批发,深受农民的欢迎。
四川省大竹县委常委和供销合作社负责人研究解决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中的新问题
在疏通城乡流通渠道中,各地供销合作社采取了各种形式和办法,加强和农业、农民的关系,通过这些措施,供销合作社破除了过去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收购农副产品的传统经营模式。按市场规律办事,不仅密切了农商之间的关系,而且对促进生产、活跃市场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摘编自《供销合作社史话》《中国供销合作社发展史》《中国共产党简史》)
来 源|中华合作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