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接到我的保险代理人电话,说我属于三年口罩期间的优质老客户,公司特别为这样的客户保单升级,将长期寿险中最高50%的现金价值以4~10倍的杠杆转换长期护理保险。
这是在国家政策引导下,作为首批试点保险企业,为将来失能失智的老人特别推出的护理保险。
这的确是中国面对老龄化社会现状,面临护理方面人力财力缺口提出的有利的举措。
而现在很多人寿产品都是家庭保障,被保险人在生前很难享受到,在寿命越来越长身体越来越差越来越需要钱的时候 ,反而捉襟见肘,拖累家人。所以把这样的保险产品中的部分现金价值转换成长期护理保险,拿出来为自己所用,给儿女补偿失业损失也好,雇佣护工也罢,都是好事。
这个长护险和重大疾病保险一样,是确诊给付型的,一旦确诊按保额全额赔付,和社保的医疗报销不一样。
国家规定的是五种特定疾病,太平人寿又增加了五种和意外符合等级的伤残标准。
不用额外再缴费,用保单里面的现金价值转换保额。
什么是现金价值呢?每份保险合同都有一张下图这样表 :
第一列是持有保单年度末,第二列就是当年对应现金价值 ,简单说,这份保单你持有了整10年,那么你不想缴费想退保,对应第10年度末的现金价值就是你能退出来的钱,以此类推。
现在这个长护险就是用保单里面现金价值的一部分(最高50%),按倍率转换成的保额。
那么最多可以转换成多少长护险的保额呢?举例说明:第15年对应的现金价值92680元,而此时被保险人年龄为60岁,
60~69岁对应倍率是4,70~79岁对应倍率是3……
60岁:92680*50%*4=185360元
65岁:110063*50%*4=220126元
70岁:130707*50%*3=196060.5元
年龄越大,现金价值越高,转换倍率越低,长护险额度也是不一样的。可见65岁是个相对合理的转换节点。
当然,如果被保人一生顺遂,无疾而终,那么保单的保障额度由保险受益人继承。长护险额度用不上随之消失。
保险公司的套路政策是2023年5月1日下达的,按理说,在这个日期之后的新保单才能享有政策优待。但保险公司给部分客户往前追溯了,追溯的大多是口罩三年来投保客户。
当然不会就这样白白的往前追溯,要投保一张新单,无论大小,以“新带老”的方式激活之前的保单同时享有长护险转换权益。
千算万算还是保险公司算的精,我想给你升级权益,也想要你表达诚意,买个新单吧 ,先获取升级权益的资格,之后你想转就转,想不转就不转 ,采取自愿原则。别到时候后悔:我想转,没资格。
我就知道,课不是白听的,人也不能白来,伴手礼也不是白拿的,总得割点肉出点血搅和一起,无非是再存一点钱,获得一条更宽的路。
如果是你,会怎么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