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陈女士罹患其中之一,“大福星”赔付70万。
因这6种疾病都在“健康源”的重疾范围内,所以“健康源”赔付95万(如果是投保后10年内罹患,可以赔114万)。
以上是这两款重疾险方案基本都有的保障。接下来说说一方有、另一方没有的保障。
陈女士的“健康源”有重疾的多次赔付:假设万一陈女士罹患癌症,刚才讲了,“大福星”赔60万,“健康源”赔95至114万;如果陈女士癌症康复,老来发生脑中风后遗症,“健康源”可以再次赔付104.5万。
“大福星”没得赔,因为它的重疾险只有一次赔付。
“大福星”如果要增加重疾多次赔付,并且像“健康源”那样把恶性肿瘤单独作为一组,即便按市场上的良心价,保费也得增加2000元/年。
陈女士的“大福星”有长期意外险:一般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或伤残,最高赔付15万;自驾和公共交通意外导致的身故或伤残,最高赔付30万。交20年保40年(到70岁),每年保费735元。
“健康源”没有这部分保障。这是劣势吗?不!因为,通过另外投保一份意外险弥补,同样保障,每年保费134元。
有人说,不对,“大福星”还有一个保障:身故。那我们看下陈女士如果身故,这两个产品怎么赔——
没有发生重疾就身故:“大福星”赔51万;“健康源”赔95万;
先发生重疾,再身故:发生重疾时怎么赔,上面已经写了。身故时,“大福星”赔1万,“健康源”没得赔。
有人说,不对,先发生重疾,再身故,“大福星”会再赔51万。
我只能说:亲,你想多了。“大福星”附加的是提前给付的重疾险。
所谓“提前给付”,就是占用主险的保额的,如条款中表述的:
以陈女士的方案为例,就是赔付了重疾的50万后,主险寿险的保额从51万降到1万。
以上是比较的大的框架,其余像“健康源”的极早期恶性肿瘤的二次给付金、60岁后的住院关爱金,虽然是比“大福星”好的地方,优势微乎其微,不提也罢。
但“大福星”条款里有两个细节,让我不得不提。因为,实在看不惯暗处使绊子的行径。
细节一:
大家看下“大福星”对于原位癌的理赔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