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结合的趋势是极为明显的。这是因为传统社会主义经济否定了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制,而没有私人利益的阻碍,对国有企业的改革不可避免地要将维护劳动者利益放在第一位;并且国有资产既然是全民所有的资产,那么从国家代表全民所有改变为全民直接所有,只是所有权形式的变化,而不是实质的变化,因此,不应当产生什么阻力。
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在我国经济改革实践中的实践形式与国际上的做法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其主要形式有:一是在企业改革中,通过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承认了资本,特别是国家资本、集体资本在分配中的权益;二是对有特殊贡献的工程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实行收入与贡献挂钩的分配办法,承认了人力资本在分配中的权益;三是通过土地转让、入股的方式,承认了土地等自然要素在分配中的权益。
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相应,出现了使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达到有机统一的新型分配形式,如在企业实行股份制时普遍实行了职工按优惠条件持股、配股;有些企业将一部分集体资产量化到职工个人或集体,作为对职工劳动贡献的一种补偿。这些做法意味着职工拥有的人力资本股份化了。
更为合理的解决办法是股份合作制和泛股制采用的分配方式。股份合作制通过劳动者普遍入股的办法,使劳动与资本实现了重新结合。
比股份合作制更为完善的是许多地方实行的人力资本股份化的泛股制,不仅实现了分配方式的改革,而且进一步从调整生产要素的产权关系入手,将劳动者作为人力资本的投资者进入经济系统,象物质资本所有者一样。这一重大变革意味着对资本的范畴的扩大,将人力资本化。由于劳动者作为人力资本所有者,与物质资本投资者处于平等地位,消除了物质资本占有对劳动的支配,这就使得公平和效率同时产生。泛股制的具体方法是:
一是全要素资本化。对各类生产要素(包括物质资本、劳动力、技术和经营管理才干)的产权明确加以界定,使之资本化,在此基础上形成人格化的多元化股权结构。
二是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企业利润和亏损,以及参与管理的权利都按投入的生产要素价值进行分配。总之,收益共享,风险共担,责任共负。这种方式的优越性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从最广泛的意义理顺了企业生产要素的产权关系,并实现了生产要素产权的人格化,无论是物质资本或人力资本都具有强烈的增值动机和产权约束意识,这就消除了短期行为的原因,促使企业不断开发新技术、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其次,消除了资本与劳动、生产与消费的对抗性矛盾,劳动者作为人力资本所有者同物力资本所有者平等对待,共享利润,共担风险,这样就使微观层次和宏观层次的投资与消费实现了协调。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身份合一,有利于消除企业内部矛盾,发挥企业职工主人翁精神,实现真正的民主管理。
最后,促进全要素市场体系的形成,使企业可以按市场导向,调整自身结构,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了宏观经济目标与微观经济目标,宏观调节与微观调节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