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币的价值尺度角度
由于货币本身也是商品,也具有价值,凝结着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体现着商品的二重性。世界上第一个比特币凝结有设计者本人的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具备一定的商品属性,但其余的比特币是由计算机运算而得出的一串字符,其生产过程没有包含人类的劳动过程,因此不能成为具有价值的商品,也就无法完全具备价值尺度功能。
(2)货币的流通手段角度
货币之所以成为货币,关键在于它可以充当其他商品交换的媒介,从而促进商品流通,货币在这个过程中处于不断的流动状态。从这个角度看,比特币虽然在一些地区或行业内流动,但是绝大多数还是在“币圈”内的流动,流动范围有限,谈不上充当社会的商品交换媒介。此外,一旦货币成为现实的、可以流通的,必定在全社会出现货币需求总量的问题。一定时期内货币的总量由流通的商品量、价格水平和货币流通速度3个因素决定,而比特币的数量总额固定在2 100 万枚,它可能在一段时间可以满足流通的需求总量,但随着社会总产品的丰富,这个数量显然是不能满足流通需求的,因此也就不具有流通手段的职能。
(3)货币的贮藏手段角度
由于货币是一般等价物,是社会财富的一般代表,所以具有贮藏手段的职能。而货币之所以会成为社会财富的代表,是因为货币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使用者愿意把货币贮藏起来,以备将来之需。而比特币还不具备法偿性和强制性,还没有被社会接受,不能贮藏起来以备将来之需。因此比特币也不具有货币的贮藏手段职能。
(4)货币的支付手段角度
货币作为支付手段,是以商品交易并延期付款为前提的,也可以说商业信用是支付手段职能产生的条件。现代经济社会是一个以信用为基础的社会,货币的支付手段职能无处不在。比特币使用的范围仅限于“币圈”内部,虽然有个别少量的交易,但是也仅限于一些科技玩家的网站和个别电商平台,还远远未达到全社会普遍接受的程度,还不能支撑和满足信用社会的巨大需求,还没有充当起全社会的支付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