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富
这本小书的目的是尽可能简明扼要地解释为什么如今1美元没有10年前或15年前那么值钱,以及为什么一般来说美元的购买力会时不时波动。这个问题只是生活成本高昂这个大问题的一部分。生活成本问题就是收入的购买力问题,收入的购买力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美元的购买力,二是你有多少美元收入。本书不考虑后一种因素(除非是顺带提到),只把主题限定在第一个因素—美元的购买力上。
尽管开头的问题范围比较窄,只是生活成本高昂问题的一部分,但它是当前真正重要的,因为今日我们并没有因生活成本高昂而受苦(至少一般人是不会)—这里的生活成本高昂,指的是当下的总收入能买的没有15年前能买的多。虽然同一数额的美元在今天确实买不到15年前那么多的东西,但今天一般人的贸币收入比15年前的一般人高多了。因此,若比较两个时期的货币总收入所能购买的东西,今日的要比15年前的多。
要理解生活成本高昂问题,我们必须一开始就意识到,生活成本的“高”是货币意义上的。这个问题不仅与生活(衣、食、住等)有关,还与我们为此支付的钱有关。简言之,美元的购买力问题跟美元以及美元所要买的东西有关。它其实就是货币与物品的关系问题。
生活中很少有东西比钱(货币)更为人所熟知,却很少有比钱更不被理解的。想要从一开始就避免误解,我们应该了解背后的一些思想。
一个普遍的误解是将货币和财富混为一谈。财富[1]指人类所拥有的所有实物。因此,土地、房子、原材料和制成品都是财富。黄金也是一种财富,尽管数量很少,但非常重要,因为世界主要的货币就是由黄金打造,并且所有其他财物都可以用黄金来表示。[2]
因为我们通常以美元和美分表示财富,因此容易忘记,衡量每种财富的主要不是货币,而是它自身的物理单位。用物理单位衡量财富的方法有几种。大多数商品用重量来衡量,比如煤炭以美吨计,棉花以磅计,黄金则以盎司计。即使黄金是以“美元”为单位,我们也不要忘记金元[3]也只是一种重量单位—重约1/19盎司[4](即重约25.8格令、成色为90%或纯金的标金)。
有些商品是用空间单位如长度、面积或体积(容量)单位来衡量。毛线以码计,地毯用平方码计,土地用英亩计,天然气用立方英尺计,小麦用蒲式耳计,牛奶用夸脱计,木柴用考得计。
有些物品本身就构成明确的单位。比如鸡蛋可以以磅计,但通常只是以个数来算,鸡蛋本身就是单位。椅子、书、桌子、自行车、火车头以及其他上千种物品也是如此。
我们可以从一个单位换成另一个单位。西红柿可以用蒲式耳(容量单位)计量和买卖,也可以用磅(重量单位),还可以用打(一打12个)。
我们不能把财富和财富的特性混淆,比如土壤的肥沃并不是财富,但肥沃的土壤是。财富也不能跟财富的使用和收益、享有这些收益的权利(产权)、享有这些权利的证据或书面证明混为一谈。
各种财富在不断交换。两人互相交换各自的物品(财富),其实是这两个物品所有权的相互自愿转让,一方的转让是以另一方的转让为对价[5]。
虽然任意两种财富都可以交换,但有些财富更容易为大众所接受(更受欢迎)。本质上,货币指在交易中被广泛接受的财富。这个定义基于货币的最重要特征:可交换性或作为交换媒介的能力。当交易的两个物品中有一个是货币时,这种交易称为购买(对付钱方来说)或出售(对收钱方来说)。倘若交易的两个物品中没有货币,那这种交易就叫作易货交易。
任何一种财富的价格,是为换取一单位该财富所要拿出来的其他任意一种财富的数量;交换比率,等于用于交易的两种财富的数量相除,即其中一种财富的数量除以另一种的数量。该比率的分母,就是那个我们想要求出价格的物品的数量,分子则是另一种物品的数量。[6]
理论上讲,对于任意两种物品,我们总能用其中一种来表示另一种的价格。但通常,货币是交易的两种物品之一,是交换比率中的分子。
定义价格后,我们接下来定义价值。任何给定数量财富的价值,就是其价格乘以数量而已。因此,如果钢轨的价格为28美元每吨,...
用价值计算各种财富,相比按数量计算有一个很大的优点。它能将种类不同的财富转变成一种,然后将它们加总。鞋子的双、牛肉的磅、房子的套、小麦的蒲式耳是不同的数量单位,没法加总。但各类物品的价值可以加总,因为价值用的是同一个单位(如美元)。
由于价格和价值往往用货币(最容易交换的财富)表示,因此,我们可以说,货币可以让测量的多样走向统一。换句话说,货币不仅是一种交换媒介,还是一种价值尺度。
货币是比较不同物品价值的一种手段,它能以公分母表达不同物品的价值。如果是每种物品直接跟其他物品一一比较,就会非常麻烦,因为这样的话,要做的比较就非常多。
虽然减少到一种共同的货币计量单位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我们不要误以为这种共同货币计量单位就是衡量财富的唯一真正标准。实际上,以货币价值衡量财富数量常常会误导人。
某个月从美国出口的车轮的货币价值是12 000美元,而下个月则是15 000美元。据此我们可能推断出车轮出口数量增加了。但现实可能是头一个月出口了2 200个车轮,后一个月只出口2 100个,是减少而不是增加了。价格上涨速度快于数量减少速度。同样,如果看美国在这段时间进口咖啡的数据,就会发现以美元计算的价值降低了,但是以磅数算却增长了。价格下降速度快于磅数增长速度。可以想见,每种商品的数量可能会减少,而价格却同时上涨得如此之多,以致财富看起来似乎出现了明显增长,而实际上没那回事。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通货膨胀和货币贬值时期,就像现在一样。因此,美国最近所谓的财富和贸易增长,很大一部分是假象。即使我们坦白承认我们所要衡量的是财富的价值而不是它的数量,想要找到一种“正确”的方法也很难,甚至不可能。有一年,从墨西哥进口到美国的黄金价值2 800万美元,10年后价值变成4 000万美元—增长了42%。但就是这一批进口黄金,如果用墨西哥银元[7]算,一开始价值就是4 100万银元,10年后是9 000万银元—增长近120%。虽然42%和120%的增长率表示的都是同样的事实,但数据却不一致。美国商人用一种方式计算价值,而墨西哥商人用的是另一种。在某种意义上这两种方式都是对的,都是进口货物的相对价值的正确表述,一种用金一种用银。如果价值是以铜、铁、煤炭、棉花或其他任何物品计算,我们就有很多不同的价值;但任意两种方式,都不能保证一致。
因此,“财富价值”这个短语是不完整的。为了更精确,我们应该说“按黄金计算的财富价值”,或者按其他特定种类的财富计算的财富价值。因此我们不能用这些价值来比较不同种类的财富,除非是在特定条件下和有限的程度内。比较相距甚远的时空的财富价值,比如美国和中国、古代罗马和现代意大利,结果肯定相互矛盾,无法令人满意。
二、产权
拥有财富就是有享受其收益(好处)的权利[8]。因此,拥有一条面包无非意味着有从中受益的权利,即吃掉、卖掉,或用它来满足某个人的*。拥有一套衣服就是有穿上它的权利。拥有一驾马车就是有驾驶马车的权利,或者有权将它用于其他方面,直到它不能用为止。拥有一块土地意味着有永远使用这块土地的权利。财富存在的最终目的是它所赋予的利益。要是有人送你一套房子,但条件是你永远不能使用、出售、出租或送人,你完全可以以这样的房子毫无用处为由拒绝他。
许多物品通过赚钱给所有者带来收益。出租土地或建筑物给房东带来的收益是他的租金收入。铁路所有者从铁路那里获得的收益是分红。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收益都只是货币收入,甚至货币收入也不是最终的收益,只是享受的一种手段。
收益也可能由人提供。这种收益通常称为提供的服务或完成的工作。而那些由物提供的收益,通常叫作用途(用处)。
收益有时候是指正面的好处,有时候是指避免坏处出现。更准确地说,收益指的是两种事件,一种是通过财富和人类手段获得的合意事件[9],一种是通过这两种手段避免的不合意事件[10]。比如,织布机将纱线变成布料,就是一种由织布机带来的合意变化。这就是织布机提供和实现的收益。犁的收益就是翻整土地。砖匠的服务或收益就在于砌砖。农场四周篱笆的收益或用途是防止牛群走丢。荷兰堤坝的收益是抵挡海水入侵内陆。钻石项链的收益在于它那令人愉悦的光辉。
我们可以像衡量财富一样衡量收益,虽然计量单位肯定不同。服务或收益的衡量通常比财富要粗略,因为要建立其计量单位更困难。一套房子的庇护和一套衣服的穿着或使用都很难准确衡量。为减少麻烦,收益往往是以时间衡量。然而,只要计时有利可图,它就逐渐演变为另外一种更好的衡量方式—计件。
跟财富的收益对应的是财富的成本。成本也可以叫作负收益。财富的目的是给所有者创造收益,也就是让所有者渴望发生的事情发生,并防止他渴望不发生的发生。但如果不付出一些成本—阻止合意事件发生或促使不合意事件发生,财富往往是没法产生收益的。比如,想要享受住所带来的好处,你就必须打扫卫生。
当然,像收益一样,成本也可以衡量—用数量、时间或其他合适的单位。像收益一样,成本也可用价格和价值衡量,这时成本表现为一定的钱数。
这里要注意,千万别认为成本的形式就是货币支出。这种金钱成本在商人眼中已经显得过分重要,这往往掩盖了更为重要和根本的一种成本—劳动。即使在雇主眼里,劳动成本表现为货币成本,即工资支出,这种支出本身也并不是劳动。感受到真实劳动成本的是劳动者本身。世界上的工作主要都靠他们竭尽脑力和体力完成的。
归根结底,一人向另外一人支付的货币,对整个社会来说,既不是收入,也不是支出。然而,人们谈论生产成本的时候,往往想的是货币开支。所谓生产成本,不过是在各个生产阶段,一人对另外一人的支出。这样的生产成本项目都是两面的,最终自身会被一笔勾销。最终的成本项目只有一个:劳动成本或努力,即为了确保实现合意的体验而遭受的所有不合意的体验。总之,收入包括各种满足,而支出包括获得满足的各种努力。在努力和满足之间会发生无数的货币支出和交易,但他们最终都会相互抵消。货币支出和交易,只是连接努力和满足的机制。这一点,在像鲁滨孙·克鲁索这样(不用钱做交易的)孤立个体身上,就可以看得很清楚。但这点对于组织程度最高的社会来说,也一样正确。只不过是因为在这种社会中,每个成员都从钱的角度谈论和思考事情,这点才没被看出来而已。
我们的实际收入,并不是货币收入,而是货币买到的东西的收入—这种花钱买到的东西通常被称为生活。也就是,货币收入转变成实际收入,或者说货币收入花在了实际收入上。这些实际收入的形式有:食物和衣物(或者说食物和衣服的用途),庇护、消遣等(即住宅的用途和其他直接给人类带来益处的物品的用途)。这些用途,包括生活的必需品、舒适品和奢侈品。为获得给定数量的实际收入所花费的货币收入越多,“生活成本”(这个词现在听得特别多)就越高。工人拿到的货币工资并不是他的实际工资,而是名义工资。实际工资是花这些钱(货币工资)所得到的生活。
如果一个人有权享有未来某项财富可能带来的所有预期收益,我们就说他拥有这项财富的完全所有权,即没有权利负担的所有权。如果他仅能从特定一项财富中获得部分收益,我们就说他只是部分拥有[11]这项财富,或在这项财富中“拥有一份权益”。两兄弟以合伙制均等拥有一个农场,这时候两人都是部分所有者,各拥有农场的一半产权,也就是说,每人都有权享有该农场一半的收益。在两兄弟之间进行分配的,并不是农场,而是农场的收益。为了强调这一事实,法律将每个兄弟的股份描述为“未分割的一半权益”。合伙人权利往往只在共同所有人数量少的情况下,才会被采用。数量多的时候,所有权往往是被细分为股份,但原理还是一样—每个拥有股份的人都有权享有一部分归所有者的收益。
在测量了不同种类的产权(财产权)[12]的数量之后,我们就可以将已应用在财富和收益上的那些概念—转移、交换、价格和价值应用在产权上。每一种产权用其特定的单位度量。比如,美国宾州铁路公司的产权叫作股票,这是以股份数量计。股份(股)在这里就是计量单位。
如果财富是完全所有且无条件世袭[13],即如果所有权无分割—没有合伙人权利、没有股份和股份制公司,那就几乎没有实际必要区分产权和财富了。而且事实上,在粗浅的流行用法中,任何一项财富,尤其是不动产,往往被不准确地称为一项产权。然而,财富的所有权往往被分割了,这一事实使我们有必要仔细区分所拥有的东西与所有者权利。因此,一条铁路就是财富,其股份和债券就是对这项财富的权利。股份或债券的每一个所有者都有权享受铁路的部分收益。这部分权利及其他权利构成了铁路的完全所有权或铁路产权。
除了财富和产权的区别外,还有一个区别得注意。这个区别是产权(财产权利)和这些权利的证书[14]。前者是使用财富的权利,后者只是这些权利的书面凭证。因此,从铁路收到股息的权利是产权,但证明享有这项权利的书面文件是股份证书。一趟铁路旅行的权利是一项产权,而证明这项权利的车票是产权证书。银行的许诺是产权,印有该许诺的银行券[15]就是产权证书。
前面我们已经定义了三个非常重要和基本的概念:财富、收益和产权。由于每一个概念的出现都明显是为了换取货币,因此为了方便,我们可以用一个集合名词来囊括他们,这个名词叫商品[16]。
[1] 更全面的讨论,请见拙著《资本和收入的性质》。—作者
[2] 在费雪写作本书的年代,世界大部分国家都采用金本位制。
[3] 面值为1美元的金币。
[4] 1盎司约合28.350克,等于437.5格令。
[5] 当事人一方在获得某种利益时,必须付给对方相应的金钱或付出其他形式的代价。
[6] 例如,2斤小麦换取了3斤玉米,则小麦的价格=3斤玉米/2斤小麦,即,1斤小麦的价格为1.5斤玉米。
[7] Mexican silver dollar,又叫“墨银”或“鹰洋”,是指1821年墨西哥独立后使用的新铸币,从1823年开始铸造。
[8] 费雪在《资本和收入的性质》中说的是,拥有财富就是有使用这项财富的权利(即有其使用权)。
[9] Desirable event,即自己内心想要得到的、自己所欲求的事件。
[10] Undesirable event,即自己内心不想得到的、想极力避免的事件。
[11] 即拥有部分所有权。
[12] 费雪在《资本和收入的性质》中,对产权的定义是“有可能获得财富的未来服务的权利”。
[13] 这里借用了房地产法律术语“fee simple”,指不限嗣继承地产权。“Fee”指可以被继承的房地产,而“simple”指继承者的资格不受限制。也就是说,如果有遗嘱,房屋按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如果无遗嘱,则由最近的血亲继承。按张五常的说法,土地使用权的年期可长可短,有永久年期的称“fee simple”,而永久年期加上自由转让权,称“fee simple absolute”—这就是西方法律鉴定为完整的私产土地了。
[14] Certificate,也可译作“证明”“凭证”。
[15] Bank note,最早出现于17世纪,是由银行发行的用来代替商业票据的银行票据。典型的银行券,持票人可以随时持券向发行银行兑取金币、银币。到19世纪,许多工业化国家先后禁止商业银行发行银行券并把发行权集中于中央银行。我们所说的“钞票”,就是银行券和政府纸币的俗称。
[16] Goods,译为“商品”或“物品”,指可用于换取货币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