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线性尺寸
尺寸界线之间较窄时,最外边的尺寸数字可注写在尺寸界线外侧,中间相邻的尺寸数字可上下错开或用引出线引出后再标注。
(2)圆弧尺寸
圆和大于半圆的弧,一般标注直径,尺寸线通过圆心,用箭头作尺寸的起止符号,指向圆弧,并在直径数字前加注直径代号“φ”。较小圆的尺寸可以标注在圆外。球的尺寸标注与圆的尺寸标注基本相同,只须在半径或直径代号(R或)前加写“S” 。
半圆和小于半圆的弧,一般标注半径尺寸,在半径数字前加注半径代号“R”。较小圆弧的半径数字,可引出标注,较大圆弧的尺寸线画成折线状。
(3)角度、弧长、弦长尺寸的注法
角度的尺寸线用圆弧表示,尺寸界线为角的两边线,起止符号为箭头。当角度小,无法画下箭头时,可用小圆点代替。角度数字应水平书写。弧长的尺寸线为与该弧同心的圆弧,尺寸界线应与该圆弧的弦垂直,起止符号为箭头,并且在弧长数字的上方加注“⌒”符号。弦长的尺寸线应与弦长平行,尺寸界线与弦长垂直,起止符号为中粗线的45°短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