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句:如逾期,按照借条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逾期利息。
这一句是写明对方的违约责任。
为什么只写了逾期利息,而没有写违约金、罚息或者其他的违约惩罚呢?
因为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无论写了多少,到最后能向对方主张的违约责任的总和不能超过一年期LPR 的4倍。所以,还不如直接写简单一些,只选一种逾期利息,然后把数额顶格写。既能达到目的,又能节省墨水。
第五句:借款人应另行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鉴定费、调查取证费、交通费。如果对方不还钱,你很可能是要打官司的。打官司是要掏钱的,一部分是诉讼费用,那是交给法院的,谁败诉谁最后承担,但是起诉的一方得先垫出来;还有一部分费用,是法院之外的,而在这部分费用中,律师费占了大头,很多人都是因为律师费太高而打消了打官司的念头。
如果你让借款人在借条中写上这句话,律师费就有了着落。即便你先垫付了,事后也是可以找对方要回来的。我所代理的案件中,有把律师费全部判到对方头上的,也有把一部分判由对方承担的(因为律师费实在太高了,法院觉得超出了合理的必要)。
把以上这五句话组合在一起,就是完整的借条内容。
最后,还要重点提醒一下,借款的时候一定要要借款人亲自书写,亲自签名,亲自写下借条的日期,并且要保证他的签名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同时保留一份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他的电话号码(很重要)。
否则,如果他不还钱,你想告他,很可能连案都立不上。这是很多出借人的血和泪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