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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数学初高衔接指导手册》第三篇“相见不晚——高中数学的遇见”的第1讲。
1. 集合的概念:我们把研究对象统称元素,把一些元素组成的总体叫做集合(简称集).
2. 集合中元素的特性:
(1)确定性:集合的元素必须是确定的.任何一个对象都能明确判断出它是或者不是某个集合的元素.
(2)互异性: 集合中的任意两个元素都是不相同的,也就是同一个元素在集合中不能重复出现.
(3)无序性: 集合与组成它的元素顺序无关.
3. 集合与元素的关系:若a是集合A的元素,就说a属于A,记作a∈A;若a不是集合A的元素,就说a不属于A,记作a∉A.
4. 集合的表示法:
(1)列举法:把集合的元素一一列举出来,并用花括号“{ }”括起来,基本形式为 { a1,a2,a3,…,an},适用于有限集或元素间存在规律的无限集.
(2)描述法:用集合所含元素的共同特征来表示,基本形式为{x∈A | P(x)},既要关注代表元素x,也要把握其属性P(x),适用于无限集.
(3)图示法:韦恩(英国逻辑学家,John.Venn)图(几何方法):用一条封闭的曲线的内部来表示一个集合的方法.
5. 常用的数集及其记法:
(1)非负整数集(自然数集):全体非负整数的集合。记作N.N={0,1,2,3,…}
(2)正整数集:非负整数集内排除0的集。记作N*或N .N*={1,2,3,…}
(3)整数集:全体整数的集合。记作Z.Z={0,±1,±2,±3,…}
(4)有理数集:全体有理数的集合。记作Q.
(5)实数集:全体实数的集合。记作R.
6. 集合的分类:
(1)按集合中所含元素的个数分类
有限集:含有有限个元素的集合.
无限集:含有无限个元素的集合.
空集: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 记作∅,如:{x| x² 1=0,x∈R}.
(2)按集合中元素的性质分类
数集:集合中元素是数值。如
点集:集合中的元素是点。如
图形集等等.
同学们一定要把我分享的内容认真研究、学习,这样数学初升高的衔接就没有问题。
学习建议:
1、认真学习(复习)【知识点睛】里面的知识点和方法;
2、自己独立做做【典例精析】里面的例题;
3、对照例题的解答和点拨修正自己的解答(积累分析思路和解法);
4、认真复习一遍前面的内容(【知识点睛】和【典例精析】);
5、独立、认真完成【实战演练】里面的题目;
6、认真回顾一下本讲内容,试着做一做本讲的“思维导图”并积累好题、错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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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祝新高一的同学们顺利衔接,在高中乘风破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