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洪流汹涌而来,人工智能已经深深地渗透到我们的生活之中。然而,与之相伴的则是数据安全与隐私权的问题,这些挑战引发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最近,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了一份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安全基本要求的征求意见稿,为这个行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规范和要求。
首先,这份《要求》着重强调了语料来源的重要性。我们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语料来源黑名单制度,以防止使用来自这些黑名单的数据源进行模型训练。同时,对于所有其他来源的语料,也需进行严格的安全性评估。一旦发现任何单一来源的语料内容含有违法不良信息超过5%,应立即将其加入黑名单,以避免不良信息的传播和滥用。
其次,《要求》强调了对个人信息与生物特征信息的保护。在处理包含个人信息的语料时,必须得到相应个人信息主体的明确授权或许可,或满足其他合法使用该个人信息的条件。对于包含人脸等生物特征信息的语料,同样需要获得个人信息主体的书面授权或许可,或其他合法使用这些生物特征信息的条件。这充分体现了对个人隐私权的高度尊重和保护。
此外,《要求》还强调了,在模型训练过程中,生成内容的安全性应作为评价生成结果优劣的重要指标之一。这表明,除了生成的文本内容本身,安全性也应作为评估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
作为一家人工智能技术的平台,我们应当积极响应这一《要求》,采取更为严格的数据安全措施,充分尊重用户的数据权益,竭力保护用户的隐私。同时,我们也将积极探索新的技术手段,以提高人工智能服务的安全性和质量。让我们共同期待一个数据安全与隐私得到充分尊重,人工智能服务高度发达的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