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防总副总指挥、应急管理部部长黄明部署安排,国家防总办公室、应急管理部近期持续会商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7月19日举行的防汛专题视频会商强调,要深入贯彻**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加主动履行职责使命,提早研判、及时行动,落细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确保安全度汛。国家防总秘书长、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兼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主持会商。
会商指出,当前正处于“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强降雨过程频繁。近日,四川、云南、贵州至黄淮、江淮一带自西向东有一次移动性较强降雨过程,影响范围广、局地降雨强度大,易引发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和城市内涝,中小型水库、“高位”塘坝、淤地坝风险较高,辽河干流长时间超警,需要防范堤防出险。
会商强调,入汛以来我国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极端强降雨和强对流天气突出,多地发生山洪地质灾害并导致人员伤亡,县、乡两级防汛基础和应对能力短板明显。当前要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一是压实防汛责任,通过督查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督促责任人履职尽责,落实好防汛包保责任;二是精准研判汛情,加密会商研判,滚动分析雨情水情发展态势,精准安排部署防范应对工作,切实强化暴雨和山洪地质灾害短临预警,做好短时强降雨防范应对;三是强化预警“叫应”,县级发布高等级气象预警后,要电话“叫应”县、乡镇、村防汛责任人,督促尽快采取防范应对措施;四是加强预警响应联动,各级发布高级别气象预警后,防指要立即会商研判,依据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果断采取“关、停、撤”等措施;五是提前转移避险,各地在降雨达到预警阈值或防洪工程出现险情时,要提前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六是严格执行国家防总有关汛情险情灾情报送制度,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19日12时,国家防总针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启动抗旱四级应急响应;维持针对辽宁、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陕西、甘肃、河南、四川等9省份的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维持针对内蒙古自治区的抗旱四级应急响应。国家防总办公室派出的两个工作组继续在辽宁、四川一线协助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来源:应急管理部
●编辑:庞舒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