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尚9月6日晚间公告称,收到控股*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东方投资”)通知,该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在9月15日前以自有资金购回其违规减持上市公司的股份,并将相关收益上缴。根据披露,8月28日,东方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了东方时尚340万股。按当日收盘价6.94元/股计算,东方投资套现金额达到2.36亿元。
而就在其大*减持前一天,监管刚刚发布了新的减持规则: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或最近三年未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由于东方时尚股价处于深度破发状态,时尚投资不具备减持条件。
同日,北京证监局和上交所也对东方投资做出处罚。
大宗交易算不算二级市场减持前阵子zjh出台了限制大*减持的新规,亏损、破发的公司不让减持。有人说,减持新规有一个大bug,大*可以通过大宗交易跑路。
我跟投行和监管的朋友在一个群里,大家讨论了很久,大宗交易算不算二级市场减持?
实际上,这是一个很模糊的地带,现行法规里并没有“大宗交易”这个词,只有“集中竞价交易”这类比较费解的措辞,无法得出清晰的判断。
在我的理解里,除了IPO之前的股权转让,所有上市后的交易,都应该归为二级市场。但也有人会理解为:大*通过大宗交易转让给第三方,后者执行锁定,不在新规限定之内。很显然,东方时尚就是这样理解的,所以虽然公司破发了,但依然举起了大宗交易减持的大旗。
对于这个案例,怎么看?最简单的理解是,抛开专业的争辩,从更高的站位来看,监管层的目的是搞好股市,*一*上市圈钱、任意割韭菜的风气,如果留下一个大宗减持的大bug,岂不是天大的笑话,新规也形同虚设了。从这个角度,大宗交易也就此路不通了。
今天,东方时尚控股*收了上交所的监管警示决定,理由也是: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的相关要求。今晚,东方时尚投资宣布,将通过自筹资金于9月15日前,购回此部分减持的340万股。但这又带出了另一个问题,大*在6个月内,不可以做反向交易,不能卖了又买回来做差价。东方时尚大*在这几天内先卖后买,显然形成了短线交易。如果真等到半年后再买回来,这会给人“拖一拖你们就忘了”的感觉,一肚子气的亏钱股民肯定不答应啊。
股民天天盯着骂半年,谁脸上也挂不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