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保险法》的角度讲,我们的社会保险应当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五项保险实际上都是应当由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但是由于保险种类的不同,一部分保险费用有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的。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都属于职工缴纳一部分,企业缴纳一部分的情况。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职工8%,用人单位13~20%。下一步养老保险缴费上限将逐步降低,有可能会下降到16%左右。
医疗保险职工本人承担2%,这一部分钱全部进入医保卡个人账户,企业承担6~10%左右。企业缴纳的一部分也用于个人账户的返还,一般大约有1/3会伴随着个人账户补贴或退休职工的医保个人账户待遇发放给职工。
失业保险,目前还是规定农村人口不需要缴纳。城镇人口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1%以内缴纳,用人单位部分一般不超过缴费基数的2%。青岛市是职工本人承担0.3%,企业承担0.7%。国家今年会安排1000亿的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生育保险下一步将并入医疗保险,相关费用是全部由企业承担,所以对职工不会有影响。
工伤保险是单独一项的,毕竟工伤职工发生的概率很低,一般缴费比例是从0.2~2%之间。而且还可以区分行业不同,缴费比例不同。
这5项保险缴费一样,待遇一样。理论上说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缴纳的是完全一样的。
不过区别在于国有企业的缴费基数一般照实缴纳,私营企业的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节约成本的原则,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这样也会造成退休以及医保个人账户待遇上的差别。
另外,国有企业,尤其是大型国有企业,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机制和医疗机制。
比如我们常说的企业年金,目前全国总共8万多家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计划,有2300多万职工受益,约占全部参保职工的8~10%,累积企业年金1.3万亿元。
国有企业还有工会互助保险这样的补充医疗保险,可以在大病的时候有效降低个人负担。
所以,国企和私企缴纳的社会保险种类是一样的,缴费基数的不同,也会导致待遇不一样。而且国企可能有补充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待遇会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