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示意图
事故现场照片
起重设备安全规定
涉及条目
第三十条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应当满足《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TSG Q002)和《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 )的要求。
企业应当定期对吊运、盛装熔融金属的吊具、罐体(本体、耳轴)进行安全检查和探伤检测。
解读
起重机吊运作业是高温熔融金属冶炼生产过程的重要一环。起重机的选型、设计、使用、维护以及定期检测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了冶金有色企业熔融金属起重作业的安全与否。由于起重机安全附件,如重量限制器、钢丝绳、制动器、电动机等质量不满足安全要求,会导致坠罐(包)事故及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为此,冶金有色企业应严格按照《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TSG Q002)和《冶金起重机技术条件铸造起重机》(JB/T 7688.15)的规范要求,落实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安全事项,并按照《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的要求,对在用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每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冶金有色企业中起重机安全附件和熔融金属罐体的本质安全,对于企业生产顺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起重机吊钩、板钩插销磨损超限、罐体壳体焊缝开裂、明显变形,以及出现内裂纹、耳轴磨损和衬砖损坏超限、机械失灵等迹象,都可能引发罐体坠罐或熔融金属泄漏事故,进而导致熔融金属次生火灾事故或遇水爆炸事故发生,潜在事故危害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