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儿2019年12月22日因为摔倒导致头痛,次日县医院MRI检查结论为“颅内蛛网膜囊肿或脑软化灶可能,请结合临床”,医生建议去大医院就诊。
然后1月份的时候陆续去过川大**医院及重庆**医院就诊。当时就只是拿的县医院的片子并没有检查,医生也说的是大概率是“蛛网膜囊肿”也不排除脑软化灶,建议做一个增强MRI,交钱之后排队到1个月之后,因为医生说过不管是哪一种疾病都可以观察,而且就诊的过程中女儿的头痛症状逐步减轻,直至消失,就退钱了没有在大医院进一步检查。
然后全国疫情达到高峰。之后女儿无任何症状也未就诊。
于2020年3月1日通过支付宝购买了人保公司的“健康福•重疾险”及好医保。
直到2020年9月28日在重庆**医院MRI确诊为“左侧顶部蛛网膜囊肿”并于11月3日行全麻开颅术。
复印到病历报告之后按照人保公司要求邮寄了案件资料,短信显示12月3号人保公司收到资料,开始走流程。
接下来的情况就让人觉得有些诡异了
我于2020年12月23号接到电话对方称是人保公司委托的调查员,要到我家调查本案件情况,又于24号下午17点9分收到短信告知本案件已结案且发来链接,一小时后调查员到家我问他为什么已经结案,你还要调查?对方称不清楚,他只是代表公司进行调查并接受了调查询问。
一问:你人保公司在调查员还没有调查的情况之下为什么就这么草率的结案?次日我看了结案链接,上面没有讲述拒赔理由,打人保健康热线对面问我是以哪一条索赔,我就说开颅术,最后给出的理由是开颅术是指因外伤,我女儿这个属于疾病拒绝理赔。虽然是因为摔倒才发现的,但是我并不能证明我女儿是因为外伤引起的,那么只得作罢。你公司是在欺负老百姓理解不了保险条款吗?!你们是专业人士该不该赔,该以哪一条赔,你们不知道吗?如果我说我不知道以哪一条赔,那么就可以直接结案拒赔了?
仔细读了保险条款之后,第17条规定脑囊肿可以赔付,那么我就申诉了。
直到今天12月30日,人保公司打电话来说,他们调查了重庆**医院,我带女儿于2019年1月就诊的病历上确诊了“蛛网膜囊肿”,在医院的时候医生并没有给我病历一类的东西,医生在电脑上打的什么字我并不知晓且上面的字会影响到今天的赔付,我只知道和相信当时医生给我说的:娃娃脑子没有出血,不管是哪一种病都可以继续观察。”而且没有重新照片并不能确定是哪一种病。
二问:同样是三甲医院同样是专科医生,检查报告和医生写的病历,为什么判定的就要以病历为准。这样你们就认定在买保险之前已经确诊又一次拒绝赔付?
三问:你们毕竟是专业人士,整个过程中适合及依据赔付的理由并没有告知,如果是我没有读到第17条,不管时间上合不合适是不是就直接结案拒绝赔付?
买保险的时候各种广告各种吹嘘,赔付的时候以各种敷衍各种理由拒赔。
老百姓买保险他只是为了多一个保障,能在遭遇困难的时候能得到援手,你们能不能在盈利的同时不要让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得到蔑视和不公,保险它不应该只是一种不讲诚信的商人盈利手段。
感谢大家耐心的看完我想要说的,以上所言绝无虚假隐瞒。
麻烦各种大V专业人士支支招我这种情况能不能得到赔付?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