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读到了《造成中美企业发展方向不同的原因》(2022.4.13今日头条;星空的自由)一文。文章就“中美企业最大的区别是一个想赚钱,一个想创新”的问题进行了原因剖析,指出了“要让中国私人科技企业在科技创新上发展投入,就必须将资本逐出民生行业,阻断资本割韭菜的途径,让资本与资本之间进行竞争迫使资本进入科技行业。”
这的确是一个好主意,我非常赞成。
但我觉得不现实。
一个只想赚钱的企业,他只是一个资本家。不,就连说他是资本家都不合格。真正的资本家他需要执行资本的职能。什么是资本的职能?那就是要维持并扩大资产增殖的运动。而只想赚钱的老板,是只想着取蛋,而不懂得养鸡取蛋的道理。
而能够想着创新的老板,那是不仅超越了资本家的阶段,而且达到了企业家的高度。他不仅懂得如何养鸡取蛋,更懂得养别人没有的鸡,生产别人没有的蛋,从而让企业站到行业经营的制高点。
由此相对比,一个想赚钱,一个想创新,表示着两国企业所存在着的发展阶段上的区别。事实上美国的企业,发展已经有一二百年的时间,而我国的企业的发展也只有几十年时间。因此,要把科技创新的重担放到我国私营企业的肩上,是不现实的。毕竟,像华为这样的企业,像任正非这样的企业家,在中国是太少太少了。
自从资本主义产生以来,企业的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资产积极性阶段,即血汗工厂阶段;第二是管理科学性阶段;第三是劳动资本化阶段(即员工持股阶段);第四是劳动积极性阶段。就我国而言,绝大部分的私企,仍然处于资产积极性阶段,他们还在想着的是如何通过增加劳动时间和强度来增加自己的利润,连管理科学化的阶段都没有达到,你如何指望这样的企业去搞科技创新呢?
科技创新,不仅需要员工有极强的科技素质,更需要员工有极大的科研主动性和积极性。因此,西方国家的老板较为普遍地采用了员工持股的方式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我国的华为,之所以有如此强大的发展动力和抢占市场的战斗力,是与任正非的制度创新分不开的。华为的虚拟股份制,实质是用虚拟股份这种资产形式,体现了按员工劳动贡献分配企业成果的实质,因此,华为也有加班,但却没有人说他们盘剥职工,因为华为个人的收入与企业的生产成果是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华为的这种制度的成功采用表明它已经进入到劳动资本化的阶段,甚至已经超过了这个阶段,到达了劳动资本化与劳动积极性阶段的之间的程度。
我国科技创新做得比较好的,大多是公有制企业,例如铁路的高铁;核电;航空航天;造船;特高压等等。公有制企业是劳动所有权的实现形式,它所要建立的应该是以劳动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企业制度。因此,真正实现按劳分配的公有制企业(采用工分制为分配形式而不是工资制),直接就是处于劳动积极性阶段的企业,具有明显的制度优势。因此,让公有制企业来承担科技创新的重担,是目前最适合也是最有效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