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体身心发展的顺序性。
具体表现:个体身心发展的顺序性是指人的身心发展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连续不断的发展过程。
教学启示:教育工作者应按照学生身心发展的顺序施教,做到循序渐进。“揠苗助长”“陵节而施”都是有违身心发展顺序性规律的。
2.个体身心发展的阶段性
具体表现:个体身心发展是一个分阶段的连续过程,前后相邻的阶段有规律地更替,前一阶段为后一阶段的过渡做准备。个体在不同的年龄阶段表现出身心发展不同的总体特征及主要矛盾,面临着不同的发展任务。
教学启示:个体身心发展的阶段性规律决定教育工作者必须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特点分阶段进行教育活动,在教育教学的要求、内容和方法的选择上,不能搞“成人化”教育,而要注意各阶段间的衔接和过渡。
3.个体身心发展的不平衡性
具体表现:(1)同一方面的发展在不同的年龄阶段是不平衡的;(2)不同方面在不同发展时期具有不平衡性,即有的方面在较早的年龄阶段已经达到较高的发展水平,有的则要到较晚的年龄阶段才能达到较为成熟的水平。
教学启示:教育要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的不平衡性,要适时而教,即要在儿童发展的关键期或最佳时期及时地进行教育。
4.个体身心发展的互补性
互补性反映出个体身心发展各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具体表现:一方面,机体某一方面的机能受损甚至缺失后,可通过其他方面的超常发展得到部分补偿;另一方面,互补性也存在于心理机能和生理机能之间,如身患重病或有残疾的人,如果他有顽强的意志和战胜疾病的信心,身心依然能够得到发展。
教学启示:互补性要求教育要结合学生实际,扬长避短,注重发现学生的自身优势,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5.个体身心发展的个别差异性
具体表现:(1)个别差异性从群体的角度看,主要表现为男女性别的差异,不仅是自然性别上的差异,还包括油性别带来的生理机能和社会地位、角色、交往群体的差异;(2)个别差异表现在身心的所有构成方面,其中有些事发展水平的差异,有些是心理特征表现方式上的差异。
教学启示:教育必须因材施教,充分发挥每个学生的潜能和积极因素,有的放矢地进行教学,使每个学生都得到最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