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店固定资产划分标准
1、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价金额在2000元以上。
2、不同时具备以上两条件的作为低值易耗品。
3、专用工具或玻璃器皿,由于损坏,更换频繁,也列为低值易耗品。
二、酒店固定资产分类原则
1、一般分房屋建筑,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其它设备。
2、出租固定资产。
3、租入固定资产。
三、酒店固定资产计价原则
1、房屋及园林建筑:
基建一切费用、补偿费、设计费均应计算为各该项固定资产的价值。
2、机械设备、家具设备、地毯、影视设备、文体娱乐设备:
设备购时的原值、运杂费、关税、安装费、技术资料费均计算为各该项固定资产的价值。
3、各种汽车及运输工具:
汽车及运输工具购进的原值、运杂费、关税、牌照费、公用事业管理费、交通管理费、随车购进的一套备料、车用工具均为各该车的价值。
4、其他固定资产:
财产原购进价值、运杂费、税项、均为该项财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