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的时间价值,又称资金的时间价值,指货币经过一定时间的投资和再投资所产生的增值,或者说当前持有一定量的货币比未来获得的等量货币具有更高的价值。是一个典型的经济学、金融学概念。
而这个经济学、金融学的概念,在法律上也有充分的体现。
一、在民间借贷中的体现民间借贷是普通人拆借资金最常用的方式之一,而中国大陆的民间借贷通常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于是便造就了民间借贷在我国大陆的一大特点:无息。
无息的民间借贷看似是不符合货币的时间价值这一理论的,但收取利息是民法中债权人的权利,债权人并没有丧失这个权利,只不过是放弃了而已。
但债权人放弃的这部分权利,仅包括在借款期限之内的利息收取权,当债务人还款的时间,超过双方约定的还款日时,债权人便重新获得了请求债务人支付利息的权利。只是已放弃的权利不能重新获得,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支付的是自约定还款日至实际还款日这段时间的借款利息。
法律对这部分利息有强制力的保护。
二、在不当得利中的体现本文所说的不当得利,仅指对货币的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的返还是民法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但如果不当所得之利益为货币的话,应当返还的可能就不止是等量的货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