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规自我实现与颠覆式创新,非常规自我实现的方法

首页 > 上门服务 > 作者:YD1662024-01-11 19:31:13

左希迎:非常规战争与战争形态的演变

作者:左希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国际政治系副教授

来源:《世界经济与政治》2020年第3期;人民大学国政评论

微信平台编辑:周悦

非常规自我实现与颠覆式创新,非常规自我实现的方法(1)

内容提要

进入21世纪以来,非常规战争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在理论谱系上,学术界已经对非常规战争的内在本质、基本特征和行为模式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一些富有创见的理论。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作者认为非常规战争所呈现出的形态及其战略战术与以往相比有了重要变化,凸显了克劳塞维茨式战争逻辑之外的一面,即战争中的弱者通过非常规方式增强自我力量、通过非常规方式向国家行为体施加成本来战胜强者的隐性逻辑。基于这种隐性逻辑,从非国家行为体的视角重新审视战争,可以发现非常规战争中的作战方式已经使得战争形态发生了四点巨大变化:战争的形态越来越不清晰、战争的胜负之分变得模糊、战争正变得越来越扁平化以及战争伦理受到侵蚀。当前的大国竞争并不会削弱非常规战争的地位,在某种程度上甚至会凸显其独特战略意义。因此,探究非常规战争的隐性逻辑,既有助于我们理解战争形态的变化,也有利于国家行为体据此调整相关战略战术。

【关键词】:非常规战争;非国家行为体;大国竞争;战争形态

一、引言

作为一种重要的政治现象,战争背后蕴含着人类社会特定的行为规律,如何重新认识战争形态及其本质是一项充满挑战的工作。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形成以来,民族国家成为国际关系中的主要行为体,对战争的考察也主要集中在国家行为体之间的武装暴力冲突——常规战争(regular warfare)上。对此,卡尔·冯·克劳塞维茨(Carl Von Clausewitz)做了全面的诠释并系统考察了战争的内在逻辑。然而,战争形态一直处于持续变化之中,这无疑对理论研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1世纪前20年,非常规战争(irregular warfare)出现的频率较之以往有了比较显著的增加。从美国在阿富汗和伊拉克的反恐战争到俄乌克里米亚冲突和叙利亚内战,再到发生在也门、利比亚、巴基斯坦、菲律宾和加沙地带等国家与地区的小规模战争,为我们思考这一问题提供了丰富的现实基础和研究素材。回顾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的战争史,有三个趋向值得重视:其一,21世纪以来国家间战争频率大幅下降,大国之间的战争趋于消亡。其二,国家行为体与非国家行为体之间的战争频率大幅上升。其三,在当前的国际社会中,战争的形态正在发生重大变化。

当前,尽管大国竞争重新成为国际政治的核心议题,新的社会事实也正在生成,然而非常规战争仍将长期存在,在有些地区还可能继续恶化,类似于“伊斯兰国(ISIS)”的政治势力仍可能再次出现。事实上,当前国际社会中正在进行的大部分战争是非常规战争,而非大国之间的常规战争。未来大国竞争和非常规战争将同时存在,在大国竞争之外的边缘地带,非常规战争仍将是国际社会中的主要战争形态,甚至是大国实现国家利益的重要工具。强者并不需要过分畏惧实力更强者,较弱者的非常规优势更需要引起注意。俄罗斯时常在地区事务中使用非常规力量实现其国家利益,美国则在过去250年至今一直面对着非常规战争的挑战。对中国而言,当前来自全球和地区层面的非常规挑战日益突出,值得予以持续关注。因此,有必要总结过去20年的全球战争实践,进行基础理论的总结。非常规战争中非国家行为体的制胜机理是什么?非常规战争如何影响当前的战争形态?在大国竞争下非常规战争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回答这些问题,不仅可以总结21世纪以来的战争实践,亦有助于思考大国竞争下的战争逻辑。

二、非常规战争的理论谱系

近年的考古研究显示,群体性冲突在人类演化的最初阶段就已经存在。战争伴随着人类社会发展的全过程,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特征,其参与主体也有部落、城邦、帝国和民族国家等多种组织形式。在某种程度上,非常规的战争方式也贯穿整个人类历史。然而,以民族国家为主体之一的非常规战争是近代以来才有的政治现象。因此,有必要考察既有研究以进一步理解非常规战争的本质、特征和行为。

(一) 非常规战争的本质

非常规战争与常规战争是否有本质的区别?学术界对此存在分歧。有一些学者认为,克劳塞维茨对战争的理论构建有一定的时间范围和地理局限。约翰·基根(John Keegan)就指出,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战争并非总充满理性,也并非总那么有规则,更不是一贯体现政治性。的确,在人类历史上,不同地域、不同文明和不同社会中的战争往往具有独特性,甚至呈现出鲜明的文化属性,同欧洲近代以来的战争有本质区别。尤其是冷战结束后,全球化的深入使得低烈度的新战争形态逐渐凸显,它们不像以往一样呈现出政治的本质。换言之,由于战争的烈度比较低,群体间冲突呈现出一些非理性因素,使战争呈现出与以往相差甚远的新面貌。有学者认为,这些烈度较低的非常规战争在本质上多是非政治的,克劳塞维茨关于国家间三位一体战争的论断逐渐不再适用。

然而,大部分学者仍坚持非常规战争并未改变战争的本质。科林·格雷(Colin S.Gray)在讨论非常规战争时屡次强调:战争就是战争,其本质恒定不变,但是形态经常变化。他指出,非常规战争只是战争的一种形式,并没有多少自己独特的本质。换言之,对非常规战争而言,作为战争的一些重要本质不会发生变化,诸如政治的首要地位和多变的敌人,这些因素在任何时候、任何类型的战争中都不会过时。以格雷为代表的一派学者认为,从理论谱系来看,非常规战争的政治性没有跳出克劳塞维茨的理论范式,没有必要过分强调其独特性。

西方学术界传统上受克劳塞维茨影响颇深,主要关注政府、人民和军队及其呈现出的理性、激情和技能,它们在面对非国家行为体的非常规威胁时效用较低。梳理相关战争理论不难发现,克劳塞维茨对战争的提炼的确有其局限性,对欧洲地区之外的战争实践缺乏足够关注。克劳塞维茨的理论具有浓厚的欧洲中心主义,在理论时效性上主要聚焦于近代以来的欧洲战争实践,在理论实用性上往往忽视欧洲以外世界的特殊性。然而,当前的非常规战争主要存在于欧洲以外的世界,在时空上都更为宽泛。当然我们应该承认,克劳塞维茨的理论范式具有较高程度的普适性,但应用到具体的历史时期和地理空间时也应注意其理论的局限性。

(二) 非常规战争的特征

一些学者早就注意到了非常规战争存在一些独有特征并予以长期关注,因此学术界探讨非常规战争特征的文献非常丰富、研究比较成熟,这些研究主要从战争主体、战争烈度和战略目标三个方面来讨论非常规战争的特征。

第一,非常规战争的交战一方是非国家行为体。美国国防部将非常规战争定义为“国家行为体与非国家行为体针对相关人口的合法性和影响力进行的暴力斗争”,这一界定在政策界和学术界有一定影响力。虽然非常规战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已经受到关注,但是其频率与烈度仍然不能与常规战争相提并论。“9·11”事件后,非国家行为体在战争中扮演的角色逐渐凸显,引起了学术界的更大关注。有学者认为,非常规战争主要包含以民众为中心的非常规战争和打击恐怖主义行动两类。从战争主体来看,非国家行为体主要有两类:一是恐怖主义组织,主要以“基地”组织为代表,其组织形式和组织使命都比较庞杂;二是反政府武装组织,以车臣反政府武装和“伊斯兰国”为代表。这类反政府武装组织的目标简单明了,即通过武装斗争或极端手段推翻既有政权、实现特定政治目的。

第二,非常规战争的战争烈度较低。近代以来战争的烈度持续增加,到第二次世界大战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在这背后,大众政治和工业化推动战争从国家战争走向全面战争。换言之,近代以来民族国家的组织形式发展和科技革命带来的技术进步两个核心因素推动战争以一种前所未有的形态出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核武器的出现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战争的烈度。核武器事关生死存亡,其巨大的毁灭性以及数量的快速增长使得战争成为不合算的选择,国际社会进入有限战争时代。尽管如此,冷战期间的有限战争仍然保持了较高烈度。与之相比,21世纪的非常规战争的烈度要低得多。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战争在战役和战术层次烈度显著降低。在非常规战争中,很少出现双方兵力都达数万的战役,遑论双方投入数十万、数百万兵力的大决战。其二,相对于国家行为体,非国家行为体在资源占有和制度上能力不足,科学技术水平相对较低,先进武器装备的制造和使用都相对处于劣势,战争潜力受到巨大限制。其三,相较于国家行为体,非国家行为体的组织程度较低,其引起的暴力冲突也长期维持在相对较低的水平。

第三,在非常规战争中,争夺民众和政权是重要战略目标。在经典的游击战理论中,建立根据地和人民群众工作一直被奉为制胜法宝。*认为,依靠人民群众是游击战争的根本;根据地“是游击战争赖以执行自己的战略任务,达到保存和发展自己、消灭和驱逐敌人之目的的战略基地”。将游击战争提升到战略高度,依靠民众、建立根据地,最终转换到运动战,这种人民战争的成功经验在越南和古巴等国家和地区得到了验证。这种扎根于土地和民众的战略也被有些学者称为“依托土地的品格”。越南战争后,西方战略界才重新认识到游击战的这一特征。究其原因,在于游击队要时刻面临被围剿的风险,生存问题是第一要务,因此对依靠人民和土地的重要性的理解更深。21世纪以来,由于美国及其盟友在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中屡遭挫折,西方学术界和政策界再次意识到民众的重要性,并形成了一种以民众为中心、以赢得民心为重点的反叛乱战略。这些学者认为,在战场上打败非常规敌人并不是最重要的,使其政治上丧失合法性才是关键,因此战斗应该发生在民心而非战场上。

(三) 非常规战争中的行为

由于非常规战争的参与主体之一是非国家行为体,所以呈现出明显的非对称态势。非常规战争的参与主体有力量强弱之分,并且双方的力量差距很大。由此,非常规战争中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行为逻辑,它们都指向了通过赢得民心进而赢得战争这一核心问题。学术界在讨论如何赢得民心时,往往侧重于国家行为体和非国家行为体是否有区别地使用暴力以及两者之间的战略互动。

从强者的角度来看,为了打击弱者需要改变自我来适应战争要求。非常规战争本质上是作为强者的国家行为体和作为弱者的非国家行为体争相发挥自身非对称优势的战略互动。有学者指出,一般而言,美国的战争方式是为了应对常规战争尤其是大国战争,美国在非常规战争中存在战略赤字,因此需要调整自身。在战略上,美国试图通过特种作战部队打击恐怖主义,但这些努力存在诸多不足,学术界对该问题讨论较多,在此不再展开。

非国家行为体的行为逻辑则与国家行为体有所差别。在非常规战争中,非国家行为体在力量上属于弱者,弱者如何才能对抗强者?基于研究对象的差异性,不同学者的答案也有所区别。有学者认为,恐怖主义主要有消耗(attrition)、破坏(spoiling)、恐吓(intimidation)、竞价(outbidding)和挑衅(provocation)五种战略。托马斯·劳伦斯(Thomas E.Lawrence)认为,获得非常规战争胜利的根本在于:机动性、安全性(以拒绝成为敌人目标的形式)、时间和学说(将相关主体转变为朋友的思想)。需要指出的是,当前技术扩散已经成为非常规战争中重要的新特征,科技进步导致武器技术和作战平台快速发展,这些创新都对战争的攻防转换与胜败有着重要影响。尤其是通信工具和信息技术的创新正在重塑非常规战争的形态。劳伦斯曾说过,印刷机是现代军官弹药库中的终极武器,这一逻辑在今天同样适用,信息技术的发展正在改变宣传和动员的模式。对于非国家行为体而言,非常规的媒体操纵可以为其组织合法性和战争行为服务,有利于改变在战争中的不利局面。

综合上文对非常规战争本质、特征和行为理论的谱系梳理,我们对它的内涵有了基本的了解。学术界对非常规战争有多种称呼,如小规模战争、低烈度战争、反叛乱和游击战争。相对而言,这些概念的内涵不够准确。事实上学术界对战争有严格的界定。一种界定认为,战争必须包括三个因素:持续的战斗、有组织的武装和一年内最少1000人因战争死亡。根据瑞典乌普萨拉冲突数据库(Uppsala Conflict Data Program,简称UCDP)的定义,战争指在一年期内死亡1000人及以上的有组织的暴力对抗,并且战争主体中至少有一方为国际法所承认的主权国家政府或政府代表机构。非常规战争是战争的一种类型,也具备战争的上述基本要素。笔者认为,非常规战争是国家行为体与非国家行为体武装力量之间持续的暴力斗争,它会导致一年内死亡1000人以上。笔者将根据这一定义展开下文的研究。

三、非常规战争的基本逻辑

长期以来,人们理解战争更多是站在强者乃至胜者的一方,往往忽视观察战争的其他维度。在这个意义上,对战争既有传统的审视有着清晰的路径和严密的体系,一些奠基性的战略家已提出系统的思想体系,可称之为传统上理解战争的显性逻辑。非常规战争的兴起则使我们可以基于非国家行为体的视角审视战争,进而探究、挖掘一种隐性逻辑,打开被长期忽视的另一种研究路径。

(一) 非国家行为体的战略行为

作为较弱的一方,非国家行为体可通过独特的行为模式来对抗强者。从非国家行为体的角度考察其在战争中的制胜机理,对于理解非常规战争具有重要意义。综合非国家行为体的特征,本文提炼了其在非常规战争中的四种主要战略行为,即挑衅、动员、消耗和大规模战役。

第一种战略行为是挑衅。非国家行为体一般作为弱者存在,为了生存势必审慎选择斗争策略。其中,非国家行为体的挑衅行为是一种相对常见的策略,主要有三种方式:其一,话语上的攻击。非国家行为体往往面对不同文化和信仰的群体,因此话语上的攻击就成为一个重要选择。一般而言,非国家行为体倾向于通过宗教信仰、文明属性和族群冲突制造双方的对立。其二,非国家行为体可以通过恐怖袭击挑衅国家行为体。非国家行为体试图通过暴力获得国家行为体的承认。相对而言,非国家行为体的恐怖袭击更加灵活,是一种政治成本相对较低的选择。其三,非国家行为体可以通过游击型袭击来挑衅国家行为体。小型、分散和流动的游击打击是非国家行为体的重要选择。这一挑衅行为的特点是更加难以防控及更具针对性,对国家治理的冲击也更持久。三者相较,话语挑衅是一种低水平挑衅,恐怖袭击相对而言更为激烈,游击型袭击烈度最高。恐怖袭击挑衅的实施效果相对有限,国家往往不会做出强烈反制,游击型打击更可能招致国家的强烈回应,因此也是一种更为有效的挑衅手段。

第二种战略行为是动员。在非常规战争中,非国家行为体的战略动员主要存在人力动员和经济动员两个维度。总体而言,非国家行为体可以通过两种笼统的策略来动员人力。其一,媒体宣传是非国家行为体动员人力的重要手段。非国家行为体深谙媒体宣传的重要性,已经发展出一套组织严密的宣传体系。在技术手段上,这些非国家行为体重视最新的互联网技术,借助虚拟社区、社交新媒体来宣传其理念。在宣传内容上,它们鼓吹民族主义,宣扬宗教思想,试图通过不同国家和地区、文化和文明之间的分歧来赢得支持、笼络人心。在动员渠道上,非国家行为体试图建立周密的社会网络以及一整套人员培训和分配机制。其二,非国家行为体可以通过激进策略来动员人力。有学者认为,极端主义者可以通过激进行为逼迫政府做出回应,激发民众对极端主义的支持,这种激发可能源自反恐行动或由此所改变的民众对政府动机的评估。在族群关系复杂、宗教冲突严重和贫富分化严峻的地区,非国家行为体更容易通过激进措施动员人力。

经济动员是另一种重要动员方式。维持稳定的经济来源是非国家行为体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因此征收税赋、黑色收入和资源掠夺等就成为不可或缺的手段。以“伊斯兰国”为代表,非国家行为体都会控制一定的领土和人口,对所控制领土和人口征收的税赋是其财政收入的核心部分。黑色收入也是非国家行为体重要的财政来源。在具体资金来源上,它们可以通过勒索、抢劫、绑架和贩卖人体器官等方式获取大量财富。在渠道上,非国家行为体往往有一整套非法资金链条,可以通过国际金融体系实现资金流通。这些手段极端、管道隐秘的财富汲取路径为非国家行为体提供了较为稳定的经济来源。资源掠夺同样不可忽视,非国家行为体也会充分利用其控制领土上的资源,通过国际贸易换取必要的外汇储备和战略物资。

第三种战略行为是消耗。在常规战争中,消耗战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战争形式。在越南战争中,越南作为弱势一方,尽管消耗战的伤亡成本非常高昂,但是这一战略选择有利于提升美国国内的政治成本,是一种无奈却有效的大战略。在非常规战争中,非国家行为体与国家之间的消耗战远远比国家与国家之间更为复杂。相对而言,非国家行为体主要有三种手段:一是恐怖袭击。恐怖主义拥有向国家施加政治压力和消耗其战略资源等多重社会功能。也就是说,实施恐怖主义可以被看成是一种斗争的战略,持续不断地消耗对象国家的战略资源。二是暴力行为。非国家行为体也可以选择暴力行为来破坏正常的经济生活和社会治理,破坏国家的政治秩序。三是游击战争。在一些出现严重治理问题的国家,往往会出现叛乱甚至游击战争。大部分游击战争的烈度低、规模小,无法颠覆既有政权,却往往成为国家的一个顽疾,消耗大量的战略资源。例如泰米尔猛虎组织就成了斯里兰卡政府长达20余年的顽疾,这种消耗战给斯里兰卡政府制造了大量麻烦。

第四种战略行为是发动大规模战役。除了低烈度的对抗,高烈度的大规模战役也是非国家行为体的重要选择。大规模战役对力量和时机有一定的要求,出现频率相对较低。然而,大规模战役往往成为双方的焦点,左右着战争的胜负成败。如果获得战争胜利,非国家行为体能够显著削弱国家行为体的军事力量,也可以占据重要的工业中心和经济中心、控制战略要地和人口,为其后续发展壮大提供坚实基础。非国家行为体与国家爆发大规模战役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国家行为体占据优势,主动打击非国家行为体,美国在阿富汗打击塔利班和“基地”组织、在伊拉克打击叛乱分子以及2014年以来伊拉克政府军在摩苏尔打击“伊斯兰国”等都属于这种性质。第二种情况则是非国家行为体实力达到了一定的门槛,可以在特定地区集结足够兵力,主动发动大规模战役。

(二) 非国家行为体的制胜机理

梳理非国家行为体的行为逻辑,不难发现其制胜机理。总体而言,非国家行为体的制胜机理主要包括两部分。

第一,通过非常规方式增强自我力量。非国家行为体通过特定的方式向国家行为体进行挑衅、动员、消耗或发起大规模战役等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激起国家行为体的愤怒,并旨在通过这些行为扩大政治影响力、表达特定的政治诉求和制造愤怒以引导群体之间的对抗行为。如果将非国家行为体的强弱或大小纳入考虑范畴,强弱不一的非国家行为体在策略选择上区别明显。一方面,非国家行为体应对政府的策略有所差别。在受到国家行为体打击时,实力较弱的非国家行为体更倾向于升级暴力。其背后的逻辑在于,由于实力较弱,升级暴力能最大限度地增加国家行为体的成本,并通过增强自我曝光度吸引更多的支持和同情。另一方面,当国家行为体升级暴力时,实力较强的非国家行为体一般较少通过暴力来打击平民。非国家行为体的强弱变化如何影响其策略选择?*对这一问题的看法更为动态,他认为随着力量的强大,游击队要逐渐转变为正规军、游击战争要向运动战发展,最终赢得战争。当然,这一观点是考察同一力量的纵向演变态势。然而,并非所有武装组织都会发展壮大,绝大部分非国家行为体都难以发展到通过常规战争夺取政权的阶段。

第二,通过非常规方式向国家行为体施加成本。考察非国家行为体的战略行为,不难发现其根本目的是增加国家的战略负担,迫使其同意谈判或退出战争。因此,持续加码、通过暴力和战争增加国家行为体的负担是其首要目标。换言之,恐怖主义的策略在于消耗国家政权,施加政府统治或外国占领的成本。根据罗伯特·佩普(Robert Pape)的研究,自*性恐怖袭击是一种战略性行为,是弱者在权力不平衡情势下的选择,其战略逻辑在于强制现代民主国家在民族自决上让步,以撤出入侵军队。因此,非国家行为体的行为逻辑是经过精密理性算计的。由于战争是非对称的,非国家行为体的处境非常艰难,在某种程度上其与国家行为体之间是一种意志之战。非国家行为体在意志和韧性上要高于国家,由此才能在战争中给国家施加足够的战略压力、消耗其战略意志。如果非国家行为体的战略意志足够强,那么通过增加国家行为体的国内政治成本以塑造国家行为体内部的政治偏好,最终实现其政治目标,会是一种谋求最终胜利的可行选择。需要指出的是,与国家行为体消灭有生力量的目的相比,非国家行为体的动机和选择手段更为复杂。并且,从其暴力行为到游击战争再到大规模战役,对抗烈度越高,其内在逻辑与克劳塞维茨的判断越契合。

非国家行为体挑衅国家能否成功,还有赖于国家行为体自身及其策略选择。一方面,政体因素会影响国家如何应对非国家行为体的行为。民主国家的*更容易受到国内社会的影响,如果回应软弱,往往要承担高昂的国内政治成本,因此往往倾向选择强硬策略。相反,威权国家更容易应对民意,因此其策略选择空间更大,在一定程度上允许其做出政治妥协,选择相对柔和的应对方式。另一方面,国家行为体的具体应对方式也很重要,国家是采取强势军事打击,还是采取其他暴力行为,这直接影响到两者互动的最终结果。有学者就认为,当强者采取军事打击而弱者采取游击战时,弱者往往能赢得战争;当强者使用暴力行为弱者使用军事还击时,强者往往会输掉战争。因此,在讨论非国家行为体时需要统筹考虑国家的反应。

综上,非国家行为体能够通过多种手段对抗国家行为体,它们自身也深知在与国家行为体的战争中并无取胜的把握,因此通过报复国家行为体的军事打击,尽可能延长战争的时间,增加国家行为体维持战争状态的战争成本和国内政治成本,成为扩大战争赢面的基本选择。在内在逻辑上,这是一种弱者对抗强者的局面。由于弱者和强者对生存的利益关切度不一样,其行为模式也有重要差别。

(三) 非常规战争的本质

如果说战争的显性逻辑体现了人类理解战争规律、理性认识战争机制的一种尝试,也体现了现代国家武装力量理性化安排的过程。那么挖掘被忽视的隐蔽因素,探究理解战争的隐性逻辑,则为我们思考战争的完整形态提供了不可或缺的视角。可以从以下三个维度考察非常规战争的本质。

第一,非常规战争是弱者的军事化,非国家行为体在战争中的地位上升。换言之,现代战争在某些方面、某些领域正向弱者倾斜。国际社会的演变使得一些重要趋势愈发明显:其一,现代国家对战争的伤亡率越来越敏感。现代战争中公众愈加关注战争中人员的伤亡,如果战争中出现重大人员伤亡,政治家往往要承担巨大的政治成本,这无疑加剧了国家行为体在非常规战争中的脆弱性。其二,社会组织形态的变化使得政府更容易受到国内社会制约。技术进步加快了信息传递的速度,社团的发展提升了民众的凝聚力,加之全球民主化趋势加深,这些因素使得非国家行为体能够更容易通过塑造国家行为体的内部生态来影响战争结果。其三,国际社会越来越文明开化,其运转和维系越来越基于规则。对大国来说,不尊重规则、不信守承诺是一种代价高昂的选择。在战争中,传统战争的规则束缚了国家的选择,非国家行为体却可以漠视战争的传统规则,代之以非常规手段。这三个因素使得非国家行为体在战争中能够利用国家行为体的弱点,增加以弱胜强的概率。

第二,非常规战争本质上是一种弱者的抗争。国际社会和国内社会往往存在大量的社会抗争,成为塑造政治后果的重要因素。即使最缺乏组织能力的农民在日常生活中也存在各种形式的抗争,这种反抗和不合作造就了特定的政治和经济形态。在更高层级上,罢工、抗议、革命、民主化和战争都是更为重要的社会运动,它们基于社会外部环境的变化,并给予潜在行动者机遇,从而形成了社会结构、个人利益和集体认同之间诸多因素的复杂互动,构成所谓的抗争政治。由于国家掌握着暴力机关,抗争政治是政府与抗争者之间的互动。在其范畴内,一旦抗争力量突破了既有政治制度的束缚,就会成为挑战既有体系的力量,叛乱和打击叛乱的战争一直是重塑历史的社会力量。对于非国家行为体而言,在非常规战争中它们更倾向于在抗争的成本和规则层面对国家行为体施加压力。一方面,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在非常规战争中对成本的关注点不一样。在非对称战争中,强者在战争中收益较低,因而具有较高的政治脆弱性;相反,弱者的输赢关系到其生死存亡。也就是说,从相对权力和相对利益的角度来看,当战争的成本上升到一定程度而触碰到强者的政治成本底线时,战争往往以弱者的胜利告终。对于非常规战争来说,这一逻辑同样适用。另一方面,非国家行为体在战争中可以不受规则的限制,国家行为体则限制较多。这意味着非国家行为体可以突破现代战争的规范限制,其战略和战术选择也比国家行为体更加多元和丰富。这两个特征使得非国家行为体具备了以小博大、以弱胜强的资本。

第三,非常规战争可以被看成一种反全球化力量。如果将非常规战争放到一个更加宏观的视野中,它也受到逆全球化的塑造。全球化会带来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市场开放和自由贸易,但是也会带来一系列问题,诸如贸易保护主义、抵制移民和民粹主义。具体到区域层面,全球化导致一些弱势群体受到区域大国和域外大国的双重压迫和掠夺,迫使其自我聚集、整合与强化。不难发现,全球化带来了两种截然对立的社会结果:其一,全球化拓展了非国家行为体的边界,提高了其在全球治理中的地位。其二,全球化同样在某些维度提升了国家行为体的控制力。因此,这是一种双向互动的局面,并产生了相应的政治后果。从全球化的负面作用来看,它侵蚀了传统的政治边界,激发了一种反全球化力量,能够释放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民族主义等相对负面的因素,促使一些非国家行为体通过武力反对国家行为体。

四、非常规战争对战争形态的塑造

常规战争仍然是战争的主流,在当前大国竞争加剧的背景下更是如此。然而,过去20年的战争实践已经展示出非常规战争的重要历史地位。非常规战争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了战争形态?由于非国家行为体在战争中行为模式的独特性,非常规战争中的作战方式已然使得战争形态发生巨大变化。

(一) 战争的形态越来越不清晰

战争是一种政治行为,国家行为体在战争中是理性的,受到成本收益算计的影响,战争胜负主要取决于国家行为体在战争中拥有的手段多少以及战争过程中的意志力强弱。在这一点上,非常规战争并没有改变战争的本质。虽然战争存在一定的规律性,人类理性可以认识并能够利用这些规律,但是同样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各种不可预料的可能性都会出现,其中最大的不确定性源于意志力难以预测。此外,战争过程中会发生突发事件、重大变故和微小差错,这些因素对整个战争会产生不确定的影响。

在非常规战争的影响下,战争形态和战争边界越来越不清晰。以往,我们能清楚地划分一种战争是常规战争还是非常规战争。然而,“9·11”事件以后美国发动了一系列反恐战争,人们突然发现战争形态开始发生重要变化,随后的俄乌克里米亚冲突和叙利亚内战更是已经很难用单一名称来界定。我们必须承认新的战争形态已经出现,它在历史上可能存在过,但从未如今天这般深刻塑造国际冲突的形态。这种战争形态被美国学者弗兰克·霍夫曼(Frank G.Hoffman)称为混合战争(hybrid war)。有学者认为,混合战争可以被界定为一个国家针对“失败国家”进行维持稳定、安全和重建活动伴随而来的战斗。从过程来看,混合战争包含现代战争的全部维度,包括常规战争、非常规战术和形态、恐怖主义行为、暴力行为和犯罪活动。这种界限更加模糊、作战样式更加融合的战争形态,对于大国而言是一种新挑战。尽管大多数非常规战术和形态、恐怖主义遵循着战争的政治逻辑,但是非常规战争中同样存在大量的非政治行为,情感性因素和本能性因素也有着重要作用。如果跳出国家主权的范畴,正视国家利益之外的空间,战争是文化的表现这一特征将愈加凸显。

总的来看,战争形态越来越不清晰产生了三个后果:其一,情感性因素和本能性因素的驱动以及当前的技术进步加剧了非常规战争的破坏性和残酷程度。其二,战争中的攻防不断演化。不管是在自*式爆炸袭击还是在城市战中,与非国家行为体仅保持松散联系或者没有任何联系的个体都会产生巨大的破坏力,从而对战争提出了新的要求。国家行为体与非国家行为体之间的攻与防处于交替上升的态势,国家行为体必须不断调整战略战术、快速研发新的作战武器才能适应战场环境的变化。其三,应对非常规战争,国家行为体更需要战争以外的手段。以往在常规战争中,国家投降意味着战争结束。而在非常规战争中,帮扶国家能力低下、社会治理混乱的国家建立强有力的政府,维持基本社会秩序和社会正义,侵蚀非常规战争产生的社会基础,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二) 战争的胜负之分变得模糊

在战争的显性逻辑之下,我们对战争的认识有两种代表性的既定路径。在克劳塞维茨式哲学看来,“战争是强迫敌人服从我们意志的一种暴力行为”。在这种哲学下,战争有两个基本命题:其一,战争的双重特性,即战争双方都试图取得胜利,而一方的胜利将成为另一方的失败。其二,战争的政治性,即战争是为了达到严肃的政治目的而采取的严肃手段,其多种多样的外在表现形式只是手段和工具而已。克劳塞维茨认为,战争在这一逻辑下仍是一种异常敌对的暴力行为。在这种暴烈的对抗下,国家行为体应该着重识别对手的战略重心,然后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遵循兵力集中的原则,通过决战彻底打败敌人。在孙子看来,在战争中获胜更依靠智谋而非决战,这与克劳塞维茨的观点存在重大分歧。在孙子的战争哲学中,“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因此“上兵伐谋”,在战争中应该追求不战而屈人之兵,这是一种追求低成本的战略逻辑。需要指出的是,孙子与克劳塞维茨的观点并非截然对立,孙子同样赞同正面交战的重要性,只是更看重正兵和奇兵之间的辩证关系。这两种路径认为,国家在战争中以追求胜利为终极目标,在大多数战争中,不管是通过“伐谋”还是直接决战,胜负结果是清晰的和可以评判的。

与这两种路径相比,非常规战争有了一些重要的变化。一方面,非常规战争往往是国内力量难以被有效整合所致,非国家行为体本身处于各行其是、群龙无首的境地。其领导者虽然对组织的核心部分有一定控制力,但是对外围组织的控制往往是象征性的。也就是说,非国家行为体是多元的,其信号也大多并非单一连续而是多重的,甚至以战争形式所表现出的行为信号也经常是矛盾和混乱的。这直接导致国家行为体在战争中的行为成为一种自我设定的模式,例如夺回多少领土、占领哪些据点和采取哪些打击措施等可视化行为,而不是确定性地歼灭多少敌人、对手是否被打败,传统战争的胜负维度在这个意义上逐渐被消解。另一方面,在传统战争中,战略决战这一作战原则往往被奉为圭臬,而在非传统战争中这一作战原则已被颠覆。李德·哈特(Liddell Hart)敏锐地观察到了这种变化,他认为战略的最基本观念在于“战略行动”,而不是“会战”。*认为:“战争的基本原则是保存自己、消灭敌人。”因此,消耗战和歼灭战是同等重要的,两者是辩证关系。“打了就跑”的战术不仅能够产生较好的政治效果,还能够避免大规模伤亡。在当前的非常规战争中哈特的观点有着充分的体现。

(三) 战争正变得越来越扁平化

战争的扁平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非国家行为体的组织形态呈现相对扁平化的特点。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民族解放运动也引发了一些非常规战争,在这些非常规战争中非国家行为体的组织形态一般类似于国家,追求建立一个权力集中的组织体系。而21世纪以来,恐怖主义和极端力量等非国家行为体的组织体系呈现出扁平化的趋势,与冷战期间的大多数非国家行为体截然不同。以“基地”组织为代表,其组织体系扩展主要依赖于两种渠道:慕名投靠“基地”的激进武装组织以及“基地”意识形态培育和激发的个人。这些非国家行为体的各组成部分之间独立性很强,缺乏垂直的政治权威。

第一,国家行为体的军事组织也越来越扁平化。21世纪以来,国家行为体面临的外部威胁发生着变化,加之科技创新层出不穷,国家行为体的军事组织也逐渐发生转变,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颠覆性技术正重塑军事组织。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空间技术和无人机等带来新军事革命,并塑造着武器装备、战略战术、军事组织和军事理论,也给战争形态和作战原则带来了深远影响。其二,国家行为体的指挥链条在缩短。传统上,国家行为体在指挥体制上指挥层级多、指挥链条长,相对而言显得冗长复杂,不够灵活机动。面对非常规战争的挑战,国家行为体必须改革指挥体制,缩短指挥链条,以应对更加分散化、平民化的非国家行为体。其三,军事组织正在合成化、模块化。特别是信息技术革命以后,快速发展的信息技术为军队组织的合成化和模块化提供了技术保证,打破了军兵种与部门之间的隔阂,军事组织越来越呈现出扁平化态势。

第二,国家行为体与非国家行为体在作战时兵力呈现分散状态。与常规战争中兵力需要集中的原则相悖,非常规战争要求兵力分散。处于弱势的非国家行为体以生存作为首要原则,因此战略灵活性就成为头等大事。*就认为,与常规战争相比,游击战争更需要灵活使用兵力。游击队可以分散使用,即采取“化整为零”的战术;也可以集中使用,即采用“化零为整”的战术,两种战术的切换是游击战争的主要作战方式。哈特也认为,游击战的双方需要坚持“兵力流动(fluidity of force)”原则,狭义的兵力集中毫无用处。当前非常规战争基本遵循了这两条原则。非国家行为体的组织本身就是扁平化的,它们既坚持灵活的战术原则,又进行相对分散的暴力袭击和小型战斗,以更加灵活、更加反常规的作战方式与国家行为体斗争,持续消耗对手的力量。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非国家行为体往往兵力不多,因此无法做到大规模使用武力;二是非常规战争一般坚持“打了就跑”的原则,更追求战略战术的灵活性。当然,这种扁平化只是发生于特定阶段,当双方实力的强弱对比发生变动时,作战方式也会随之调整。

(四) 战争伦理受到侵蚀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随着一整套国际制度和国际规范的确立,整体而言国际社会走向了规则化,世界也越来越和平。然而,非常规战争的一些特征却使得战争的伦理逐渐降低,成为国际政治中一个不可忽视的现象。

第一,战争的规则化受到挑战。在国家间战争中,参与战争的国家一般遵循着一定的规则,不管是战争的爆发、终结还是作战方式上,国家行为体都无法忽视国际规则。然而,在非常规战争中,国家行为体与非国家行为体之间的战争伦理出现分化。与遵循着基本国际规则的国家行为体相比,非国家行为体的战争伦理相对较为薄弱,往往无视既有国际规则。乔良和王湘穗在冷战之后已经意识到了这一问题,在回答如何应对美国的强大军事力量时,他们提出了“超限战”这一概念,以非常规手段应对常规战争。在21世纪以后的非常规战争中,非国家行为体确实也是按照这一原理对抗国家行为体的,结果就是在这些战争中以往的战争规则逐渐被打破。

第二,由于非国家行为体并不受国家间边界的限制,因此往往呈现出跨境行动的特征,国家行为体之间的规则对于它们已经难以适用。非常规战争的地理边界趋于模糊,域外力量的干涉程度加深,例如叙利亚内战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代理人战争。非国家行为体的跨区域动员凸显,恐怖组织和极端组织已经冲破主权国家的藩篱,开始在地区甚至是全球层面进行跨区域战略动员。

第三,在非常规战争中,存在着大量违反战争法和国内法的行为,尤其是在非国家行为体方面。非国家行为体较少受到国际规范的约束,不仅存在大量的暴力和屠*行为,还存在大量的人口买卖、勒索、抢劫、绑架和资源掠夺等犯罪行为。常规战争中违反战争法和国内法的行为相对而言要少得多。

综上,作为弱势一方的非国家行为体在非对称战争中的战略行为与国家行为体有着重大区别,这导致了战争形态的变化。换言之,战争由边界清晰到边界模糊,根本动力还是非常规战争的兴起。正是非常规战争在战争的整个维度上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才打破了既有格局,原来那条隐性的战争逻辑才得以展现。

五、大国竞争下的非常规战争

近年来,大国竞争重新成为国际政治的主题。那么非常规战争是否会因此淡出历史舞台?大国战争是否会成为国际社会战争实践的主流?答案是否定的。大国竞争加剧并不意味着非常规战争消退,在某种程度上,大国竞争甚至给非常规战争提供了新的战略空间。

(一) 大国竞争加剧

冷战结束后,国际社会长期处于和平与发展的时期,国际社会规则化日趋深入。21世纪初,世界因为“9·11”事件进入反恐战争时代。然而,当前大国竞争加剧,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传统的军控体系受到冲击并已趋瓦解。美国早在2002年就退出了《限制反弹道导弹系统条约》,2019年又退出了《中程核力量条约》和《联合全面行动计划》(简称伊朗核协议),未来还有可能退出美俄两国签署的新《削减战略武器条约》。在此背景下,国际社会中的核扩散业已扩大:朝鲜核问题难以解决、半岛和平进程陷于停滞,一旦朝鲜拥核成为既成事实,亚太地区的核军控将面临巨大挑战;美国退出伊朗核协议后,伊朗发展核武器已成为一个可以预料的结果。更为严峻的是,在诸如高超音速武器、电磁武器、无人机和网络安全等领域,国际社会仍然缺乏相应的军控机制。

第二,中美两国有滑入军备竞赛的风险。在过去20余年,中国致力推进军事现代化并取得了巨大成就。特朗普就任美国总统后,选择加大军费投入,大力发展军备,试图维持美国的军事优势。美国国防部在2020财年预算提议中指出:“与过去25年我们所面临的‘流氓国家’和暴力极端主义组织的地区冲突相比,遏制或击败大国侵略是一个根本不同的挑战。2020财年的预算是应对这一挑战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为美国在未来的任何高水平潜在战斗中竞争、威慑和取胜所需的更具*伤力、更灵活、更具创新性的联合部队提供资源。”在军事战略上,美国的战略精英试图保持“被中国侵蚀的”军事优势,增强美国在军事力量上的竞争优势。

第三,大国的注意力从非常规战争转到大国之间的常规战争。近年来,美国试图重新评估未来战争态势,将注意力转移到中国和俄罗斯等大国身上。在大国竞争下,美军逐渐将注意力从非常规战争转移到大国之间的常规战争,重新重视大规模战斗行动。在2017年版《FM3-0:作战纲要》中,美国陆军强调大规模战斗行动准备和训练的重要性。美国海军也认为,美国海上的主导地位正在受到大国竞争回归的考验,必须改进水面力量、重振海上控制的能力。需要强调的是,大国应对常规战争的压力以往一直存在,但此次美国将其上升到战略高度,置于优先地位。对美军而言,面对中国与俄罗斯的崛起,要么必须对旷日持久的大国冲突进行应急规划,要么忽视这种可能性寄希望于好的结果。在中美战略竞争中,美国正在为与中国将来可能爆发的高强度军事对抗做准备,而对抗的潜在地理区域是南海。2018年9月30日,美国海军“迪凯特”号驱逐舰与中国海军“兰州”号驱逐舰相遇,两舰相距仅仅41米,险些相撞引起军事冲突,这为中美两国敲响了警钟。对南海可能爆发的军事冲突,对中国部署先进的“反介入”和“区域拒止”武器系统,美国一直未雨绸缪、积极准备。2019年3月26日,美国印度洋—太平洋司令部司令菲利普·戴维森(Philip Davidson)在众议院做陈述时就表示,美军必须“能够保卫自身力量和投送力量,以保证任何对手都无法在印太地区取得统治地位”。

(二) 大国竞争与非常规战争

在大国对抗时代,非常规战争仍将占据重要地位。我们也必须看到,随着信息技术革命如火如荼地开展,国家行为体相对于非国家行为体在某些领域的优势在递增。正如迈克尔·霍华德(Michael Howard)所言,技术进步导致美国的军事装备经历了一场所谓的“战争革命”,使得美国能够监视、阻断其对手的通信从而抢占先机。这符合当前科技发展的大方向,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是非国家行为体难以企及的,高科技的准入门槛越来越高,越来越集中到少数大国,非国家行为体在技术竞争上处于绝对劣势。在非常规战争中,由于具有技术优势,大国在攻防上占据优势。大国可以通过研发新武器扭转战场上的不利局面。也就是说,当前是有利于进攻的时代。

这是否意味着非国家行为体处于全面劣势?并不完全是。必须注意到,国家行为体在战争中同样存在一定的脆弱性。首先,大国在组织和技术上同样存在脆弱性。国家行为体的社会一般是开放而多元的,在面对非国家行为体时缺乏足够的凝聚力。对军队而言,一味追求新技术会引导人们沉迷于技术,进而形成技术依赖。高科技武器和通信系统存在脆弱性,一旦在战场上失灵,将引起严重后果。其次,非常规战争虽然烈度小,但是频率高,是国际社会的普遍政治现象。基根就认为,未来战争将会发生在十分偏远的地方,只是军队还没有承认这一点。需要注意的是,随着战略竞争烈度上升,大国有可能在军事上将注意力转移到对这些边缘地区的争夺,从而引起非常规战争增加。最后,在大国战争重新回归的时代,如何应对非常规战争对大国而言仍然挑战巨大。“9·11”事件之后,美国与非国家行为体之间战争不断,2020年2月29日,美国与阿富汗塔利班代表在卡塔尔首都多哈签署和平协议,美国将分阶段从阿富汗撤军。以政治标准来看,美国在阿富汗的战争最后以失败告终。事实上,截至目前大国仍然没有找到应对非常规战争的好手段。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大国竞争并不会削弱非常规战争的地位,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会凸显其独特的战略意义。具体到中美两国,双方大规模军事对抗出现的概率很低,在中美战略竞争态势下,非常规战争将拥有非常特殊的地位。其基本逻辑在于大国长期对抗要求竞争者寻找非对称优势,由此大国之间可能出现两种形态的军事对抗。

第一种形态是大国有可能在军事上出现低烈度冲突。除了在经济、政治和高科技领域的竞争,美国主导的大国竞争还发生在军事领域。美军当前正在推进“灰色地带”战略。美军过去几年逐渐意识到战争与和平之间还有一些“灰色地带”,必须在战术上灵活应对竞争对手的“灰色地带”战略,同时积极推进自身的“灰色地带”战略,通过多种战术应对竞争对手的挑战。在海上安全竞争中,美国基于对中国的军事实力的认知而选择“灰色地带”策略,试图抵消中国的“灰色地带”优势。有学者认为,美国对中国采取了叙事战争、议题联系、民事介入、自由航行、前沿存在和军事联盟六类“灰色地带”战略。美国的这些行为有利于增强自身在战略上的灵活性,帮助其应对中国日益增长的军事力量。然而,这些行为也增加了爆发地区冲突的风险。美国选择“灰色地带”战略,主要是基于维持非对称优势的考虑。在战略竞争中,不管对于实力较强的国家还是实力较弱的国家,追求非对称优势需要灵活性。这在美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在艾森豪威尔政府时期,美国推出了大规模报复战略,试图通过核武器上的优势来威慑苏联以降低对抗成本,进而获得主动权。不过这让美国无法应对来自苏联的多样军事战略,丧失了战略灵活性。为了应对苏联的军事战略,美国最终抛弃了大规模报复战略,出台了灵活反应战略。新时期大国军事对抗的形态在性质上并不属于非常规战争,但是它与大国之间的常规战争也存在巨大差别,这种冲突有混合性的一面,在光谱上接近常规战争与非常规战争的中间形态。这种形态的冲突将会大幅增加非常规战争的频率,不仅发生在大国之间的“灰色地带”,更有可能发生在大国之外的边缘地区。

第二种形态是大国在其他地区推行代理人战争。大国直接军事对抗的成本巨大,核大国之间的战争已趋消亡。如果大国出现军事对抗,也可能是在特定地区、针对特定议题、维持时间较短的冲突,代理人战争因此成为一种合理的选择和符合逻辑的战略战术。其中,一些非国家行为体成为大国的重要砝码,非常规战争成为大国不可缺少的政策选项。对于一些非国家行为体而言,它们也会为了实现其政治目的通过利用大国寻求非对称优势。在过去20年中,从阿富汗到伊拉克、从乌克兰到叙利亚、从利比亚到也门,代理人战争成了各国实现政治利益的手段。以伊朗为例,它试图在中东地区推进“代理人”战略。在其大力支持下,也门胡塞武装、黎巴嫩真主党和伊拉克民兵组织都成为伊朗非国家行为体网络上重要的力量,为伊朗扩展地区影响力立下了汗马功劳。不同国家在使用代理人战争上的缘由是不同的:对以美国为代表的强国而言,选择代理人的原因非常简单,即成本较低、不用付出伤亡的代价;对实力较弱的国家而言,因为它们缺乏军事力量投送能力,通过代理人来影响局势往往是其唯一选择。在大国竞争下,代理人战争绝大多数是非常规战争,这种战争形态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

六、结论

21世纪以来,保守主义、民族主义和极端主义成为重要的社会力量,在其作用下,非常规战争成为一种重要的政治现象,给国际社会带来了严峻挑战。对于国际社会中的大国而言,这一现象尤为值得重视。根据前文所述,非常规战争具有一定的时代背景和社会基础。随着美国采取收缩战略,降低在中东地区的介入程度,中东地区非常规战争背后的大国因素有了一定下降。与此同时,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以及西亚北非变局以来的政治动荡和内战在一定程度上释放了长时间积累的地区矛盾,非常规战争的烈度在未来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然而,非常规战争并未终结,它仍然会维持相当的比例与烈度,未来还有再次激化的危险。在大国竞争下,面对非常规战争的挑战,大国在军事制度、军事学说、战略战术和武器装备方面须做出相应调整。

第一,要及时改革军事制度,平衡非常规战争与常规战争的关系。战争是组织创新的外部推动力,国家在巨大外部压力下,必须进行政治和社会组织创新。“9·11”事件之后,美国致力于改革军事制度、调整国防体系,以应对反恐的要求。美国的教训也告诉我们,重视非常规战争的同时也应该兼顾常规战争。当前国际安全环境多元而复杂,因此军事制度建设要满足灵活、快捷的特点,形成体积更小、速度更快、战术更灵活的“模块化”作战单位,能够根据外部环境变化灵活组合及根据对手的调整灵活应变。新的战争形态也要求国家革新组织文化,在军队内部形成注重实战的传统,鼓励各级军官将实战经验与理论创造相结合。此外,还应完善指挥体系,积极构建联合指挥机构。以美军为例,作战指挥链由最高指挥当局、各联合作战司令部和军中组成部队三级构成,联合作战司令部在其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在应对危机和作战上,联合指挥体系更加集中,有利于提高部队的作战能力,是打赢现代联合作战的基本保障。

第二,要发展一些适用于非常规战争的新军事理论。战争的革新具有重大的国际政治意义,以历史上的拿破仑战争为例,民族主义、大众政治和现代意识形态塑造了总体性的战争目的,工业革命更是重塑了战争形态。历史告诉我们,大国必须与时俱进,紧跟世界军事理论前沿以应对复杂世界的挑战。不可否认,当前常规战争的理念仍牢牢占据各国军事学说的主流,各国仍然把建设传统的军事力量置于核心地位。尤其是特朗普上台以后,大国竞争再度加剧,常规的大国战争军事理论也将重回理论创新的舞台中央。然而必须看到,大国之间发生战争概率仍然很低,小规模的非常规战争才是国际社会中的常态。传统军事力量面临的最大问题在于其是为大规模战争量身定做的,故而在进行小规模战争时面临诸多困难。因此,在应对小规模的非常规战争时大国需要创新军事学说,发展适合本国国情的大国战争理论。学术界和政策界也应该适时讨论相关的军事理念,深入研究最新的战争形态。

第三,应调整战略战术,不仅要应对常规战争,也要应对非常规战争。大国还必须紧跟新时代军事对抗的潮流,发展适用于新态势下大国竞争的战略战术。在未来战争中,大国必须处理好陆地、海洋、天空、太空、网络和电磁等多个场域的战斗,也有必要整合所有军种的人员、武器、网络和传感器,提高信息化战争的水平。同时,在信息化时代公众更容易被动员,社会组织也有新发展态势。在新的时代背景下,通过大规模部队搜剿非国家行为体的军事力量,进而集中火力打击的传统战术已经难以奏效,国家行为体对非国家行为体作战的战术需要革新。重视情报工作、通过特种部队或无人机进行定点清除成为非常规战争中的重要战术手段。尤其是在现代城市战中,由于城市结构复杂、建筑物众多,人口规模大且构成复杂,加之现代武器技术的变革加速,交战双方在攻防战术上交替转换。对大国来说,必须采用新战术、研发新武器,适应非国家行为体的战术演变。

第四,发展应对非常规战争的特种武器装备。由于非常规战争的特殊性,传统上用于常规战争的武器在非常规战争中要么不适用,要么难以很好地发挥作用。因此,大国应该发展适用于非常规战争的特种武器装备。例如,在情报搜集和分析方面需要精度更高的侦察卫星和无人机、图像和数据分析技术、定位与跟踪技术等,在作战方面发展单兵作战武器、通信装备、机器人和无人机等。在应对非常规战争时研发这些新武器,有利于在战争中变被动为主动、改变攻守态势。

当前在世界范围内有两股历史潮流值得关注:一是族群政治化和族群冲突日趋严重并弱化了国家治理,碎片化的国家结构更有可能使族群分歧演变为非常规战争,二是大国竞争重新回归,这使得各大国将战略资源重新聚焦于传统战争。如何平衡这两股潮流带来的挑战至关重要,顾此失彼不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对中国而言,既要积极投身于大国战略竞争,不能忽视非传统威胁。近年来随着非传统安全威胁的上升,中国国家安全面临着严峻挑战。因此,中国有必要调整军事组织形式、创新军事学说、践行新的战略战术、发展新的特种武器装备,以消除非常规战争的威胁。正视非常规战争对中国的威胁已经是一个确定无疑且日趋重要的议题,认识到这一点对于我们因时制宜、调整国家战略战术有着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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