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日报
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是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就金融监管工作再次提出要求,强调金融监管要“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实现金融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当前,我国金融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的时期,各类金融风险进一步交织,监管难度加大。首先是金融机构自身存在的主要风险,比如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相互之间容易加速转化。其次是金融系统之外的风险,包括实体经济的风险,比如房地产等行业调整的风险,向金融系统传导的路径也在增加。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的加速演进,金融领域的新产品、新场景和新业态不断涌现,金融行业的边界日益模糊,要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面临不小的挑战。
“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就是要严厉打击金融犯罪,坚决惩治金融腐败。对重大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切实起到震慑作用。保持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活动等涉众型金融犯罪的高压态势;持续加大对涉伪私募、伪金交所、养老、私募基金、虚拟货币等领域非法集资犯罪惩治力度;依法加大对金融机构实际控制人、大*以及内部人员非法套取金融机构资金犯罪的惩治力度等。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就是要努力消除监管空白区,实现金融监管无死角、全覆盖。一是管合法更要管非法,始终坚持金融特许经营、持牌经营原则;二是管行业必须管风险,严密防范一般商事行为异化为非法金融活动、衍生出金融风险;三是要建立和完善全面监管的协调机制和兜底机制。
金融监管是系统工程,金融管理部门和宏观调控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都有相应职责,要加强监管协同,健全权责一致的风险处置责任机制。特别是金融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在市场准入、审慎监管、行为监管等各个环节严格执法。
加强金融监管协同,还要减少监管重叠和交叉。横向来看,要协调好相关部门工作之间的职责。金融监管部门要坚决扛起强监管严监管的职责担当,相关部门也要同向发力,加快构建全面监管协调机制。纵向来说,要加强央地协同,尤其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牵头建立的兜底监管机制,与省市区的金融工委、地方金融管理局之间的协同。各地要立足一域谋全局,落实好属地风险处置和维稳责任。
金融工作关系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局。要着眼当前谋长远,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依法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加强金融领域立法顶层设计,统筹立法规划,提升金融立法工作的全面性和系统性;加快弥补法律空白,搭建和夯实金融法律制度体系“四梁八柱”,加快推进各项立法工作,构建与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要求相适应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合作,共同研究金融领域难点问题,在追赃挽损、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等方面形成合力。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金观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