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这个人人都用微信的时代,无论是工作还是日常生活聊天都是通过微信进行沟通。那很多人又不会在添加好友后,立马询问对方的身份证号,这何况也不符合常理操作。
特别是双方有生意往来或其他交易往来的,如果都是通过微信进行交流,但是一旦出现争议,到时候去法院起诉都比较麻烦,关键的一点就是没有身份证号法院不给立案。
所以,在交易时一定要查明对方身份信息,在案件立案后,可以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申请调取微信号的实名认证信息,律师持调查令就可以去腾信总部调取微信实名认证信息等证据了,这样也就证明了对方的真实身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