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通道不能打开的提示语,安全中心一直显示建议执行操作

首页 > 实用技巧 > 作者:YD1662023-07-30 12:23:57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您好!

近期物管处工作人员在小区巡查期间发现小区有个别业主私自占用消防安全楼道等位置堆放杂物,占用了小区消防安全通道,增加了小区安全隐患。

水火无情,住宅楼内一旦发生火情,楼内的消防走廊是否畅通将对住户的疏散及消防官兵的救援工作起到关键的作用。对于在楼道内堆放杂物而影响消防走廊畅通的住户不仅要承担发生事故的经济损失,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章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即业主应当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3、为了保证您及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悉请各位业户将楼道内的非机动车辆停到非机动车停放处,废旧杂物、花盆绿植进行清理干净,或联系物管处安排集中摆放位置,切勿再占用消防通道。

为营造美好和谐的居住环境,x x x物管处提请广大业主/住户相互监督、防患于未然,共同努力,维护和谐美好的家园。

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xxx物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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