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成功后,可以在对应的分组中查看数据,或在首页电子证照、电子证明、电子数据条目下进行查看。
进入数据详情页面后,可以查看详细数据内容,该页面同时可以查看数据使用记录,支持用户对数据进行纠错,以及检查数据是否发生更新变化。
四、使用数据
“我的数据”栏目支持个人与政府(社会)单位、个人与个人根据办事需要传递使用数据。
用户可以扫描办事单位提供的二维码(白色页面),并选取需要使用的数据;也可以出示二维码(黄色页面),供办事单位使用专用扫码设备扫码,扫码后办事单位可获取数据并进行使用。
办事单位在需要使用个人数据时,还可以通过“爱山东”APP发送消息,用户打开消息后查看单位需要使用的数据类型、使用时间和次数等,决定是否传输数据给办事单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