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用户名忘了怎么办,监控设备用户名忘记了能怎么办

首页 > 实用技巧 > 作者:YD1662023-10-27 02:31:52

银行卡里莫名多了50万元,很快又“离奇失踪”;一男子在济南一家派出所门前徘徊,后报警称“被诈骗”——

可随着警方调查深入,这名男子却被抓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新黄河记者针对该案,进行了追踪。

10月12日,济南市历城区公安分局港沟派出所民警正在值班时,经监控巡逻发现有一名男子在所门口徘徊不前,民警询问该男子想要办理什么业务,该男子称,他好像被诈骗了。

民警询问其损失了多少钱?男子姓石,他说卡里莫名多了50万元,紧接着又转了出去。

从事反诈工作多年的民警敏锐地意识到,该男子说的未必是实话,他的银行卡可能是用于网络诈骗。民警将该男子稳住后,立即汇报带班领导。

港沟派出所副所长张绪广了解到情况,立即开始询问该男子。而男子支支吾吾,说卡出事之前,曾经在夜里申领过贷款。

听到此处,张绪广立刻意识到:不对!

“石某的哪个说法,引起了你的怀疑?”新黄河记者问。

“你想想,正常人谁会在半夜申领贷款呢?正常放贷的业务都是日间8小时,按照他的说法,前一天22点申请,半夜贷款发放,这明显不符合常理。”

民警立即安排研判男子的相关信息,愈发觉得男子身份可疑。

“通常诈骗案件发生后,锁定银行卡及涉案人员网上追逃,需要延迟一到两日,我们能做的就是拖延时间,看是否有最新情况发生。”张绪广说,在10月12日下午,针对石某的网上追逃信息就出现了。石某的银行卡被他人用来实施诈骗,而石某本人就是一名“帮信人员”。

在50万元“离奇转走”的同时,石某的支付宝账户被转入1万元钱,这笔钱正是上线给他的“帮信酬劳”。

发现石某是涉案人员,民警立即对其展开审讯,不断深挖,并对其上线冯某实施抓捕。于10月13日凌晨,在刑警大队反诈中心配合下将上线冯某抓捕归案。

民警立即对其进行讯问。据冯某供述,其与同乡高某一同作案。民警联系高某,让其主动投案自首。

10月14日,高某主动投案自首。

现案件正进一步审查中,其他涉案人员正进一步研判抓捕中。

石某既然是“帮信人员”,又为何选择报警呢?

张绪广告诉新黄河记者,据他了解,石某在到港沟派出所报案前,也曾去其他派出所,说自己的卡被“冻结”了,询问能否开具证明,拿着去银行“解绑”银行卡。

他报警的更深目的很可能是想为自己的“帮信行为”脱责,谎称自己对银行卡被别人操作一无所知。

民警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港沟派出所提醒,切莫因为一时贪念,而把自己的银行卡出借、出租或出售给他人,以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让自己滑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转自:新黄河客户端 记者陈彤彤

来源: 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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