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期,不少公司和工厂开始复工,返程的民众也开始陆续回城。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诸如“房租减免”“进出小区受阻”“企业降薪”“天价口罩”等问题也引发了各方热议。红网网上群众工作部联合联动律师推出疫期普法专栏“律师说法”,对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法律解答。
红网时刻记者 彭梦颖 曹佳琪 报道
边防疫,边复工。近期,回城复工的人群越来越多。对于城市来说,如何避免外地返回人员带来的疫情风险,成为很多人关心的话题。为了减少病毒传播,多地被曝出存在禁止外地来城的租户进入小区的新闻。
红网近日也收到了很多网友反映“物业不让租户进出小区”“外地人员需隔离”“业主每天只能进出小区一次”等问题的投诉。一些网友表示,有的小区物业要求出示身份证和房产证才能进小区,有的小区物业则要求租赁户不得入内,更有小区物业规定非本小区户口不能进入。
有网友质疑,物业没权力禁止住户进出小区。也有网友表示理解,称“物业的方法虽然简单粗暴,但是特殊时期可以理解。”
那么,小区物业可以拒绝外地人或者租赁户进小区吗?遇到物业规定的这类情况又该如何处理?2月16日,红网联动律师、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惠明从法律的角度对此进行普法。
“小区物业阻止租户回家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的。”谢惠明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阻止居民回到家中等行为,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才能实施,小区物业是没有这个权力的。
谢惠明认为,在相关部门没有实施相关管制和出台相关通告,明确“外地人和租赁户不得进入小区”的前提下,小区物业的行为既不尊重人权,也涉嫌违法,与我国《宪法》规定的平等权相背离。
“即使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对某个地域进行隔离,也不能区分对象是业主还是租户,更不能歧视外地人。”谢惠明表示,如果物业以“疫情”为由拒绝外地人和租赁户进入小区,建议可向所属地社区或街道求助,也可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举报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