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谢昰炜
“顾客以后再来俺家吃饼加串,估计要用现金了。”郑州一小吃摊摊主李老太无奈地说到。11月26日,关于“微信、支付宝的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用途”的消息引发了热议,李老太也有点犯愁:“现在还有多少人用现金付款啊?人家要没带现金,我这收款码再不能用,以后生意肯定有影响。”
《通知》出台规范经营性质,防范不法分子非法活动
记者通过查询发现,中国人民银行早在今年10月13日,就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以下简称《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像李老太这种商户的个人收款码将不再用于经营收款。
《通知》出台的背景通俗来说,就是我们在小卖铺、小吃摊等地方进行移动支付时,扫的大多是个人收款码,但这种个人收款码容易混淆经营性质,甚至一些被不法分子用于洗钱、赌博活动。
李老太告诉记者:“要是真能不花啥钱去办一个码,我去让孩子给我办一个商户的收款码也行,反正这些钱最后还是落我自己兜里。”
记者走访了郑州多家商户门店,发现很多商户已经使用了商户收款码,但在收银台还有个人的支付宝、微信收款码。
移动支付“遍地走”,许多商户已经使用商户收款码
郑州一家商店的店主李先生告诉记者,在4年前,因为扫码付款逐渐普及,店里客流量大,他就把自己微信、支付宝的收款二维码做成牌子放在店里,方便顾客支付。“这个《通知》其实对我影响不大,因为前两年我就去银行办了一个商户收款码,还给了一台机器,我早就不用自己的收款码了。”
李先生告诉记者,商户收款码不能以个人的名义去办,当时他拿着店里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去银行申请办理了一个商户收款码。
“我觉得这个《通知》应该是对市场的一种规范吧。”李先生说,“比方说我只用微信、支付宝收钱,虽然提现的时候会收我一点手续费,但我在进货时候可以通过移动支付转给对方,至于我店铺的真实流水应该算是银行和税务部门的监控盲区。”
《通知》出台不影响扫码结账,还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通知》的出台丝毫不会影响消费者在结账时进行扫码支付,总体上还有助于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别是《通知》要求清算机构完善支付业务报文规则,支持本机构成员机构满足客户必要合理的交易信息查询需求,有利于提升银行、支付机构的对账单、交易信息查询等服务质量,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减少相关纠纷和投诉。
商户收款码的开通需要一定的手续费、服务费,像李老太这种个体经营者,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经营成本。对此,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也提到,为了确保个人收款条码相关要求有效落地、业务平稳过渡,《通知》设置了过渡期,要求支付服务主体全面、充分评估客户正常支付需求,制定配套服务解决方案,做好客户引导和服务工作,确保服务成本不升、质量不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