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时,你就应当想到对方不如期归还的风险。当下,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非常严格,对于借款主体、资金来源、用途、利息、交付方式、归还情况等事实都逐一查清,如果证据不完整,而借款人又想赖账的话,出借人有可能会因不能完成举证责任,而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建议出借人至少要注意收集、保存好如下材料:
1.面对面借款的,由借款人亲笔书写借款凭据(如借条、借据),写明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的关系,因何而借款,借款本金,借款用途、期限,交付方式。
2.利息的多少及计算方式要约定清楚。利息约定不明的,对方不予认可的,视为借款没有约定利息。
3.借据最好能写明逾期归还需要承担的责任,比如可以约定由对方支付律师费、追讨欠款造成的误工费、交通费等合理损失。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4.要求借款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现实中有些当事人持有借条,却无对方身份证号码和地址;有些人甚至连对方的真实姓名都不能确定就把钱给借出去了,导致起诉要确认借款人身份遇到阻碍,初心是能帮就帮,最后却落得个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到头来只能承认自己是个傻冒。
5.非面对面借款可以签订电子借条。比如,微信借款的,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在微信小程序的借条模板上出具电子借条,操作简单、方便。
6.借条上可备注可债权转让条款。考虑到有些借款人基于各种原因确实不想直接起诉借款人,但又不愿意借款打水漂的,可以在借条上备注类似“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出借人可就本借条项下的债权进行转让,转让通知一经送达借款人即生效,借款人应向受让债权人偿还本借条项下的全部借款义务。”的约定,以避免法庭上面对面的尴尬。当然即使借条上没有约定债权转让,出借人也是可以将借贷关系形成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出借人应将债权转让行为通知借款人,否则债权转让对借款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最后我想说的是,当下如果还有人愿意给你借钱,那一定是基于信任,他/她一定是你的贵人,贵人可遇不可求,一定要信守言行一致,哪怕付出再大的努力也兑现承诺。
你同意我的观点吗?
作者:方超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