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鑫新号自行申请关闭
律师:对赔偿款进行网络募捐
涉嫌违反《民法典》一般性规定
针对刘鑫发起网络募捐一事,记者采访了重庆市律协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公典律师。
对于刘鑫发起网络募捐是否违规一事,张律师表示,自己也一直在关注这个案件,“对于自己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刘鑫居然想通过网络募捐的方式来完成,这应该是第一例。我以前没见过类似的案例,这也违反了《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的一般性规定。”
来源:长安街知事、上游新闻、@苦咖啡-夏莲、澎湃新闻、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