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王某私自“油改气”。2月20日,王某被交警查,被罚款500元,还被责令恢复原状。
2月20日上午,荣成交警在石岛管理区执勤,例行检查一辆蓝色别克商务车发现异样,仔细一看,前座底下竟有个天然气罐,确认该车进行了“油改气”,但改装处存在安全隐患,属于非法私改车型。
车主王某称,为节省油费,私自将车辆由燃油车改为燃气车,为逃避检查,还特意将气罐和加气口隐藏在座椅下面。
民警解释,私自“油改气”属于非法改装的交通违法行为,而且油改气有着严格的规范,许多私自改装的车辆气体燃料钢瓶因配件质量不过关,或未经国家定期强制检测,其容器大小、安装位置与车辆内部结构不符,安全隐患巨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将非常严重。
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记者 陶相银 通讯员 闫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