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约谈制是指税务机关通过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资料及其他有关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就发现的税务问题或疑点,向纳税人提出疑问或约请纳税人到税务机关进行解释,并给予政策性宣传和辅导,责成纳税人自查自纠、依法缴纳税款的一项制度。这项制度规定:税务约谈对象在规定的自查期限内,自查发现问题,并能及时依法缴纳其应缴税款及滞纳金的,税务机关在纳税检查时对纳税人自查发现的问题不再予以处罚。但对约谈对象自查以外应缴未缴或少缴税款,除补征税款、滞纳金外,依据《征管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具体内容大概有企业的财务人员配备,账务是否齐全 ,生产场地是否实际经营,收入是否全部申报纳税,费用报销是否存在私用公报的现象,纳税申报是否存在虚报漏报规范性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