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本约谈笔录
执行案号:(2023)鲁1723执××号
谈话时间:2023年 3月26日
谈话地点:成武县人民法院
谈话人:×× ×× 记录:××
申请执行人:××
执:我们是成武县人民法院执行员,现将案件执行情况向你反馈。你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月3日立案执行。线上查控情况: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号、微信、支付宝,未实际控制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以上听明白了吗?
申:听明白了。
执:线下调查情况:本院到被执行人住所地调查未发现可执行财产。通过网格员进行财产调查,未查到财产线索。以上听明白了吗?
申:听明白了。
执:你提供的线索的处理情况:你未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我们也未查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以上听明白了吗?
申:听明白了。
执:本院采取的将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情况:对被执行人了采取限制高消费。以上听明白了吗?
申:听明白了。
执:本院采取的罚款、拘留、搜查、打击拒执罪的情况:因疫情,无法采取拘留等措施。以上听明白了吗?
申:听明白了。
执:本院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并根据法律规定采取了其他执行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的规定,本院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将不定期自动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及时恢复执行。你有权利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以上听明白了吗?
申:听明白了。
执:是否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同意终本。
执:你还能提供其他财产线索吗
申:不能
执:是否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
申:不发布。
执:你是否同意终本裁定公开。
申:同意
执:有无需要补充说明的情况?
申:没有
执:今天的谈话到此结束。请核对笔录,如无误,请在每一页签字确认,并在最后一页签署日期。